我是沛縣梁寨人,剛懂事的時候,我就明白,我們家很窮。老少三代八口人,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讀書後,我的成績很好,但初中只讀了一年,父親就不讓我繼續念書了,我是家中的長子,理應承擔起家中的擔子,父親把我帶到磚窯廠,和他一起搬磚、燒窯,掙錢補貼家用,那年,我剛滿十五歲。

  在磚窯廠辛辛苦苦摔打了三年,我已經長得又黑又壯了,年初,媒人給我介紹對象,就這樣,我認識了大我三歲的阿華。相處一段時間,感覺還滿意,阿華很疼我,也不嫌我們家窮,年底,我們就結婚了。婚後的生活一直不富裕,但我和阿華卻恩愛無比。阿華是個很能幹的女人,她把家裡里外外收拾得乾乾淨淨,把老人照顧得細緻入微。生活雖然貧窮,但我們的日子卻其樂融融。

  婚後不久,磚窯廠關閉,我失去了工作。沒有了經濟收入,我便每天到水塘釣魚、捉蝦,拿到市場上去賣,夕陽下、黎明時,阿華就像我的影子陪伴我左右,我們的簍里總是滿滿當當。田埂上、稻田邊,留過我們的足跡,飄過我們的笑語。年春天,阿華懷孕了,強烈的妊娠反應折磨著她,可阿華仍堅持每天陪我去水塘,一天也沒有停止過。看著身邊挺著肚子的女人,我常想:幸福往往就是這樣簡單,無聲無息、單純而自然地包圍著我。有了阿華的陪伴,即便是再艱苦的生活,我也很滿足和幸福。我在心中立下誓言:一定要讓阿華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十月懷胎,阿華生下了雙胞胎兒子,這下可樂壞了我們全家,四世同堂、喜得雙子,全村的人都來道喜,我們全家人臉面大增,阿華也成了村裡的新聞人物。

  孩子一天天長大,捉襟見肘的生活還得維持。不幸的是在一次扛貨時,我從車上摔了下來,左手臂粉碎性骨折。養傷期間,阿華告訴我說她要去打工掙錢,實現她的人生價值,我不同意,但她下定了決心要出去,還要掙大錢回來,活出個人樣來。我說服不了阿華,況且我當時又不能掙錢,畢竟家裡每天都要生活、要開銷,於是,我們倆換了位置,我帶孩子,阿華便去了縣城打工。

  一個多月後,阿華回來看看,帶來了老人孩子的營養品和衣物,還給我留下了元錢。她只告訴我說在縣城招待所工作,待遇很好,讓我放心。在家住了一晚,阿華依依不捨地離開了我和孩子,回了縣城。以後的日子,阿華一兩個月回來一次,每次除了帶來生活用品外,阿華還要給我千兒八百的,阿華成了我們家的頂樑柱,我們家的生活逐漸改善。這樣平靜的日子持續了一年多後,便被鄰居大嫂的一句辱罵徹底打碎了。

  年六一兒童節那天,我那兩個楞頭楞腦的兒子把鄰居孩子的頭打破了,鄉里鄉親的,處理完後也沒有什麼事了,恰巧那天阿華回家,她左手摟著一個,右手抱著一個,對兩個孩子親熱不已,一向和善的鄰居大嫂先是指桑罵槐,後又潑婦似的指著阿華的鼻子大罵:不要臉,在外面做婊子。阿華則跑到屋裡掩面大哭……

  多年來,我們村的民風純樸,且大都是族親,家家都沾親帶故的,村民相處和睦。阿華被罵的事無疑像炸開了油鍋,在鄉風保守的農村,女人外出打工的很少,更何況被人罵作在外面做婊子呢?晚上,我滿腹疑惑地質問阿華,她默不作聲,只是嚶嚶地抽泣,任憑我怎麼問,她就是不開口,我急了,掄起巴掌抽了過去。看著倒在地上的阿華,我一陣心疼,結婚五年了,我們倆臉都沒紅過,這次我卻動手打了她我懇求阿華:原諒我,只要你說是與不是阿華還是不語,我急得大叫:你真的做了見不得人的事,你把全家的臉面都丟盡了!看我鬧個不停,家裡的老人出來勸慰。當著全家人的面,我給阿華下了最後通牒:如果你真的做了丟人的事,就從這個家裡滾出去!阿華失聲痛哭,老人勸我:算了吧,念念阿華的好。我不依不饒,怒火中燒,猛然間,一股屈辱直衝腦海,我拖起阿華,把她推出門外。

  後來證實,阿華在縣城裡確實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得知這些的時候,我心中如同打翻了五味瓶:憤怒、屈辱、痛苦、憎恨,攪得我內心波濤洶湧。女人的心是海底的針,怎麼也猜不透,阿華這樣做是為了什麼?日子再窮也不值得去賣身啊?女人在金錢面前難道就如此脆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