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 NOWnews Network Co.,Ltd 提供 ▲桃園縣長官邸八死命案沉冤未雪,命案發生處已改建為市警局辦公大樓。(圖/資… ▲桃園縣長官邸八死命案沉冤未雪,命案發生處已改建為市警局辦公大樓。(圖/資料照片,記者包萬金攝)

1996年11月21日清晨8點多,發生震驚社會劉邦友官邸命案,包括縣長劉邦友、縣議員鄧文昌等九人均受頭部槍傷,倒臥血泊中,經搶救送醫後八人不治,只留下鄧文昌從鬼門關前救回來。

匆匆二十年過去,縣長機要徐春國、司機劉邦明、官邸警衛劉明吉、劉邦亮、官邸幫傭劉如梅、縣議員莊順興、縣政府衛生局技士張桃妹等八人沉冤未雪,鄧文昌因腦傷嚴重至今無法作證,甚至連命案當時被挾持丟在虎頭山上的鄧文昌的秘書梁美嬌,事後描述兇嫌的特徵而發布通緝專刊,都無法突破案情僵局。

案情未能有突破,重要原因之一是當時為了搶救傷患,許多現場跡證都遭到破壞,讓鑑識人員苦於採證。而兇嫌以違反常理的方式,將在場人員全數陪葬,逐一行刑式槍決,連究竟是針對劉邦友或是其他人而來的犯罪動機都難以掌握。

偵辦初期,警方曾經針對縣內沙石利益、土地、賭債糾紛等可能引發殺機的重大事項進行過濾,甚至連縣議員、警衛的個人恩怨都逐一清查過,未有重大突破。2016年接近1121專案周年期間,還針對當時可能是偕音「老三」、「劉三」、「劉山」等綽號再度重啟調查,但仍無所獲。

發生命案的縣長官邸因長期封鎖,引發鄰近住戶抱怨,媒體沒事就來此處繪聲繪影裝神弄鬼,最後在民國93年拆除,改建為桃園刑警大樓,企圖以警徽「鎮壓」鬧鬼傳聞。

二十年一晃而過,若有特定偵辦對象,恐怕也過了追訴期。不過桃園警方表示並未停止偵辦,只是苦無新線索。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追訴權時效是指「從來沒有被偵辦過的對象」,若是偵辦過程中已被列為嫌疑人,追訴權時效就會延長。檢方會採最寬鬆的標準來認定,專案小組不會因此解散或停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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