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第二年的時候,生了一個女兒。當時的情況還比較危急,因為孩子體型比較大,造成我大出血,折騰了好久才搶救過來。只不過也留下了後遺症,從此以後我再也不能生孩子了。我以為經歷的這件事情後,婆家人會好好帶我。可讓我沒想到的是,這居然是噩夢的開始!

婆婆嫌棄我生的是女兒,以後又不能再生二胎,讓他們家“絕種”了。所以天天哭著吵著鬧著,讓我和老公離婚。一開始老公還不願意,覺得這樣做太沒人性了。可最後婆婆以死相逼,說不和我離婚的話,就跳樓自殺。老公知道婆婆是個言出必行的人,最後無奈之下,選擇和我離婚。而我也不願在婆家受這份委屈,毫不猶豫地就同意了!

我和老公一共有20萬的存款,離婚時老公說會分我一半,而且以後的每個月都會給孩子五千的撫養費,算是對我的補償了。我知道他的條件也不是很好,將來重新取老婆還得花很多錢,所以也沒有說什麼。可離婚後,我去查銀行卡余額,看到的數據卻讓我糊塗了。銀行卡裡面居然有20萬,很顯然全部都是他打過來的。我好奇地打電話問他為什麼這樣做,沒想到他卻一臉愧疚的說都是他的錯。其實他真的很愛我和女兒,只是礙於母親的行為,才不得已和我們分開。他說他是真的,希望我們過得好!

老公的話讓我很難受,心情挺復雜的。如果他是真的愛我們,完全可以反抗啊!現在這樣的局面,不是他的懦弱造成的!可現在說這些還有用嗎?也不過是馬後炮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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