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大學時開始談戀愛,他這人挺老實的,沒那麼多花花腸子,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最美好的年紀遇到愛情,心裡早早就認定了對方,大學畢業後我倆商定,不急著結婚,開始打拚各自的事業。

幾年下來,老公小有成就,而我的工作也很穩定,我爸媽開始操心我倆的婚事,說再拖下去我都成老姑娘了,老公順勢向我求了婚,沒啥可矯情的,我立馬答應了他。

訂婚的時候,我們兩家人坐在了一起,婆婆很客氣,問我媽還有什麼要求?我媽說要結婚,一定得有房子,至於彩禮方面意思一下,其餘都按本地風俗就行。婆婆滿口答應,還叫我倆趕緊挑房子。

我和老公很快就選好了一處,三室兩廳,地段好,戶型也不錯,就是價格貴了點,全款要100多萬呢。我告訴老公,房子的首付我娘家出60萬,剩下的讓他看著拿,老公和婆婆商量了一下,最後出了80萬,婚後我倆一起還貸款。

本以為這事就這麼定下了,交款那天,婆婆也去了,登記房主姓名的時候,婆婆說只寫老公的名字,我不明白她什麼意思,我看了眼老公,他明顯有些尷尬,笑了笑說:我的房子還不就是你的,你可千萬別想多了!

就你這態度,我能不想多嗎?擺明了你們一家跟我玩心眼,當著那麼多人的面,我心裡這麼想,嘴上找了個借口,錢也沒交,扭頭回了家。

真是越想越生氣,婆婆就算了,這麼大的事兒,老公都由著他媽媽,我現在都懷疑他對我的感情是真是假!

我氣鼓鼓的把這事告訴我爸媽,越說越委屈,眼淚都掉了下來,這婚我也不想結了。我媽一個勁地安慰我:說啥傻話呢,你們倆這麼多年感情,就這點事兒,說不結就不結了? 以後結了婚過日子,啥事沒有?

關鍵時候還是我爸拿了主意:咱家那60萬,付個小房子的首付也夠了,給你自己買一套,就寫你一人名字,也算是婚前財產!這主意好啊,我怎麼沒想到?

拿起手機打給老公,我告訴他:以前說的不算,那60萬我自己買房子,貸款我也一個人還,婚後咱倆AA制,你住過來就成。對了我買房子,是不是你也得意思一下,裝修,家電都得買齊了吧?

不過這樣一來,彩禮方面必須得給我30萬,你也別想太多,會陪嫁回去,再說了我的還不就是你的!

過了沒兩天,老公就叫我去簽字了,我故意問他“簽什麼字?”“親愛的,別鬧了,都是我的錯還不行,我真沒想那麼多,就聽了我媽的,讓你誤會了,我保證,以後啥都聽你的......”

現在我倆順利的結了婚,婆婆也再沒提過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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