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被拖吊時,警察依法在車門貼上封條貼紙,沒繳罰款前不能任意撕開!苗栗一名男子車輛被拖吊,衝上前追車撕下封條開車門,還打傷員警,代價是妨害公務罪,遭判拘役90天、易科罰金9萬。
眼看自己的小貨車已經被拖吊車上架,趁員警正在倒車時,男子竟然硬是開車門衝上駕駛座,還發動引擎企圖倒車逃逸。男子被揪下車後立刻被壓制,但他不斷的掙扎,兩三個警察都抓不住他,還爆發激烈扭打。
因為男子故意脫掉上衣,3名員警費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將打赤膊的他壓制逮捕。這是發生在今年6月初,邱姓男子將貨車違停在苗栗醫院急診室旁的紅線上,因為擋住救護車出入才拖吊,警方依違反《封印效力罪》及《妨害公務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苗栗交通隊副隊長陳健民:「因為他違規停車加上拖吊費,那總共約要罰1600元,因為這樣而違法,被判處了90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9萬塊。」
法官審理後認定邱姓男子衝上前追車、扯開封條、開車門,違背《封印效力罪》,加上打傷員警的《妨害公務罪》,合併拘役90天,得易科罰金9萬,全案仍可上訴,但男子只是為了1600元的罰單最後卻被罰了9萬元,形同酒駕拒測的罰鍰,真的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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