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列車誤點30分鐘退票可免手續費。資料照片
台鐵列車嚴重誤點不想搭,將可退票免手續費,台鐵新訂《旅客運送契約》,除納入現有車站旅運服務規約外,增訂旅客搭車進站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將可免手續費;另新制也規定旅客到目的車站後,也應於10分鐘出站,上列措施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台鐵運務處營業科長王文謙表示,以往台鐵僅有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時,列車停駛或無法搭車,將可全額退票免手續費,或是由各車站視個案情況專案辦理退票,譬如人潮壅擠無法擠上車,或是台鐵事故導致嚴重誤點,就會由車站副站長協助旅客專案辦理退票,得由人工批註免手續費,否則系統設定除了颱風因素外,退票一定要收手續費,台鐵修正《旅客運送契約》,則明確增訂旅客乘車進站前,發現營運中斷或原車票所載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將可以辦理退票免手續費。
《旅客運送契約》也增訂,旅客持用車票、乘車券乘車者,應於抵達目的車站10分鐘內出站,中途下車者,最晚應於下車車站的最近一班列車發車後10分鐘內出站。另民眾若要送客或進出車站前後站,購買月台票或是換取月台鄭出入月台,以往最常可停留3小時,新規定將縮短為每次最長停留時間為1小時,若超過停留時間,將收取復興號及同級列車起碼里程票價,也就是15元,該規定也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