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天,在佛羅裡達一家醫院裡,醫生們像往常一樣,非常忙碌地工作著,
就在這時,
一輛急救車呼嘯而來,救護人員匆忙地將一個老人送到了急診室。
這個老人已經70歲,當時被發現在街頭昏迷,在送進醫院的時候,他已經失去了意識。
醫生馬上給他進行檢查,發現他身上的酒精含量過高,脈搏也逐漸變慢,情況非常危急。
如果這個時候不進行急救,這個病人的生命可能就這麼結束。
然而,就在他們打開患者的衣服的時候,他們都定住了..
這個患者身上有一個紋身。
身上有紋身的人很常見,長期面對各種患者的醫生對這些也習以為常。但這次這個患者的紋身卻非常特別。
特別到他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因為患者身上紋了一段句子:
「do not resuscitate」
「不要進行心肺復甦急救」
醫生們本來正打算給他實行心肺復甦,但看到這個紋身後,就不知道要不要繼續了。
如果心肺復甦可以救活病人的生命,為什麼這些病人卻不希望自己被救活?
這裡,我們要了解一下心肺復甦...
大家可能看過很多電影裡,面對各種昏迷的人時人們採取的搶救方法,比如對著嘴吹氣,又或者按壓胸廓建立人工心跳,有時候危急時候醫生還會對病人心臟進行電擊,或者注射藥物,這些都是心肺復甦的步驟。
所有的這一切,就是為了讓昏迷的患者重新有心跳和呼吸。
心肺復甦有時候在緊急的時候是拯救生命的唯一辦法,
然而,
由於情況緊急,為了爭取時間,操作者的動作和力度有時候難免會粗暴,這樣可能會造成患者各種創傷和疼痛,甚至肋骨骨折和器官損傷等情況也有發生...
而且,對於疾病末期的患者,心肺復甦的成功率其實很小,
因為患者心跳和呼吸很可能還會隨著患者的疾病惡化而再次衰竭,所以即便心肺復甦成功,也只是暫時挽救了患者生命。
而另一種情況是,心肺復甦令病人重新有了心跳和呼吸,但由於身體虛弱,接下來幾周幾個月甚至餘生都需要接住呼吸機幫助呼吸。
而最可怕的是,萬一由於缺氧等導致的大腦永久損傷,即便心肺復甦救活了病人,病人也永遠處在了不可逆轉的昏迷當中,成為了一個植物人...
很多病人在病危的時候被心肺復甦救活,但從此卻變得生活不能自理,甚至沒有了自己的意識。
這樣的生活,讓他們生不如死...
正因為這樣,
不進行心肺復甦急救,這是很多病重的病人臨終時候的意願,有時候也是患者家人的意願,同意醫生讓病人在瀕死或者沒有生命跡象的時候,不對其實行心肺復甦,讓病患走得更有尊嚴和安詳...
儘管病人要求不進行心肺復甦的案例醫生們已經見過了不少,但這次的情況,還是讓醫生們進退兩難,
究竟這個老人的紋身是因為一時貪玩,還是真的向醫生表達「不進行心肺復甦」的意願?
醫生們馬上進行了緊急的會議討論了這件事,因為如果病人真的不希望進行心肺復甦,而醫生們用這種方式進行急救的話,就是違背了患者的意願,違背了醫德...
而且,「不進行心肺復甦」的「不」字下,還加了一橫強調,而且紋身還剛好就紋在了要進行心肺復甦的部位,這個老人的紋身,並不像一時貪玩...
在美國每個州對於這方面的法規其實都不一樣,例如這家醫院所在的佛羅裡達州,就規定患者如果不希望進行心肺復甦的話要白字黑字的寫下來,而且還要醫生和病人雙方的簽名。
問題是...
法律沒有規定,像這個病人這樣在身上的紋身有沒有效...
所幸的是,這家醫院後來查到了這個老人之前簽署的放棄心肺復甦急救的協議書,證明了這位老人胸前的紋身並未只是一時貪玩,而是他本身的意願。
這個老人可能之前身體就一直不佳,考慮到自己將來可能會面臨這個抉擇,所以提早在身體上紋上了這樣一個提醒...
在想法得到肯定後,醫生們尊重老人的遺願,讓他安詳地走了...
在這件事被報道後,有醫生在網上分享了自己遭遇的類似經歷,
「實習的時候曾經遇到過一個用藥過量的年輕人,鼻孔插著管子。他的身上也紋著DNR(『不要進行心肺復甦』的縮寫),我們當時也不知道怎麼辦。
後來他突然恢復了呼吸,意識清醒後告訴我們,DNR其實是他女朋友的名字縮寫...」
要說的是,
一些身體欠佳的病人在自己身上紋相關字眼提醒醫生,這樣的情況,其實很多...
一個簡單紋身,讓人感到心酸和無奈...
這次的事件,令有的醫生有感而發,希望可以修改某些規定,讓這些病患們可以有更多的選擇表達自己的意願...
然而,
即便修改了規定,問題依然還有很多...
如果這種紋身只是一種玩笑...
如果這個只是他們喜歡的某個專輯名字....
當時病人紋身的時候,心態是否良好?
病人如果後來改變主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