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該開車嗎?今年屏東萬丹發生一起3死9傷的嚴重車禍,肇事駕駛就是癲癇患者,雖然依照現行法律,癲癇患者不得開車,但基於人權考量,交通部公路總局近期則跟醫學會研討,擬開放提供給癲癇患者的「短期證照」。

▼今年8月,屏東萬丹鄉一位36歲的護理師開車連環衝撞,造成3死9傷,她事後辯稱辯稱自己是癲癇患者,卻也讓死者家屬怒批,認為她是拿癲癇來脫罪。

▼雖然現行法規禁止癲癇病患考照,但有時候醫生沒檢查出來,或病患刻意隱瞞,或是考照後才罹患癲癇,非常難以管理。目前全台癲癇患者約有24萬人,交通部曾試圖與衛福部連線,全面註銷癲癇患者的駕照,卻被病友團體批「違反人權」。

▼台灣癲癇學會和病友團體則希望仿照英國、加拿大作法,對一定期限未發病的病患發放「短期證照」。他們指出癲癇患者大多可藉由藥物控制,突發比例不到3成,1成病患則是沒有太大症狀。

▼交通部公路總局最近也邀請相關團體研討,認為基於人權考量,可能會適度開放癲癇患者考照。不過也有醫師指出癲癇患者雖發作機率小,但「沒有醫師敢保證病患不會發作」,一有癲癇可能就不該上路。

雖然可以理解癲癇患者無法開車的不便,但對於其他駕駛與行人而言,這樣的疾病似乎也是顆未爆彈。大家又覺得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癲癇(英語:Epilepsy,英文詞源來自古希臘文中的動詞“ἐπιλαμβάνειν”,意為“抓住、持有,或折磨”),或稱腦癇羊癇羊癲瘋羊角風豬腳瘋發羊吊音譯伊比力斯症,是一種長期性神經系統疾患,以癲癇抽搐發作為特徵。這些抽搐發作形式很多,有些可以是非常短暫且幾乎無法察覺,也可以是長時間的劇烈抽動。癲癇的抽搐往往反復發作而並無直接起因,由特殊原因引起的抽搐則不被認為是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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