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線上叫車公司「優步(Uber)」於20日在歐洲遭遇挫敗,歐盟法院裁定該公司不應歸類為科技業者,而應改歸為運輸業者。此項裁決除影響優步目前在歐洲的營運模式,亦會連帶影響其它網路服務公司在歐洲的發展策略。

《美聯社》(AP)報導,優步這類型的資訊公司帶起了「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現象,讓各國相關的社會與勞資法規和政策忙於跟上這波潮流。

歐盟法庭的裁決將適用於所有在歐盟成員國營運的線上叫車服務,不過監管方式與法令是否變革各個國家則可以自行決定。

歐多數城市早下此令

事實上歐洲許多城市早就訂立各式法律規範叫車軟體的營運模式,有些城市甚至禁止優步在其轄區內運行,它們認為優步與其它付費乘車業者並無不同,應同等視之。

其它類型的網路服務公司則對這項裁決表達擔憂,認為歐洲許多國家硬是把新興的科技業限縮在舊有的產業類別裡,反而會阻礙科技發展與產業提升。

此次審議案是由西班牙巴塞隆納市計程車同業工會發起,他們抗議說優步司機應該也須要營業駕駛執照,以不等競爭為由提出訴案。

西班牙計程車司機在馬德里市發起抗議活動,要求線上叫車服務離開西班牙。(美聯社)

論辯過程中,優步表示該公司是提供平臺連結叫車者與駕車者,所以它應該被視為資訊科技業。但審議團最終以「優步無可置疑與運輸業有關」裁定其在歐盟應改歸類為運輸服務提供者,並表示歐盟的電子商務相關法令並不適用如優步這樣的營運模式。

判決出來後,優步發表聲明表示它於部分歐洲城市已在「運輸業者」規範下營運,這些地區將不受影響;其餘地區優步將與政府持續商討改革措施。

在歐洲,目前僅有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讓優步以其最原始的模式營運。這些國家將必須遵從聯盟的建議更改規範。

革新與規範之爭

美國專營資訊與科技業分析的「高德納顧問公司(Gartner)」專員拉姆錫(Mike Ramsey)評論:「這對優步的營運模式是一大挫敗。該公司長期處在法規的模糊地帶,它若要在這些市場繼續生存,勢必得重組其營運的模式。」

優步公司不斷拓展其服務範圍,近期與富豪汽車聯手研究無人駕駛乘車服務。(美聯社)

代表巴塞隆納計程車業者的律師對判決感到欣慰,西班牙「SBC法律事務所」表示這項裁決「能應用在其它規避法律責任的服務業者」。歐洲聯合工會(ETUC;Confédération européenne des syndicats)則指出這項裁決能讓使用優步服務的司機取得合理的工資與工作保障。

不過,國際電腦與資訊產業協會(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告訴《美聯社》說這個裁決開了一道讓政府可以控制網路資訊業者的大門,影響範圍多廣目前還無法測知。



在美國,因相關爭議出現時優步等叫車軟體已相當風行,各州與城市是以另立電子叫車服務法或增修電子商務法規等方式額外規範這種營業模式,目前已有40州施行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