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般上華人想要注冊結婚的話,有2種的方法,分別是直接在政府部門也就是國民登記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完成,或者可以去到政府委任的私人機構注冊,例如天後宮、中華公會、客家公會等等類似的華人社團組織。

如果你也有意想要和另一半步入婚姻的裡程的話,可以參考一下注冊婚姻的步驟,基本分為4大步驟,那就是:

步驟1:向 JPN 索取表格(JPN.KC02)和填寫表格

步驟2:宣誓 (Pesuruhjaya Sumpah)

步驟3:JPN 審核蓋章

步驟4:婚姻注冊

第1至3步驟,可在同一天進行。

以下是其中一個通過在天後宮婚姻注冊處去注冊結婚的流程和方法,可以參考:

第一步驟:詢問及預約注冊日期 (天後宮婚姻注冊處) 

1. 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前來天後宮婚姻注冊處,並攜帶下列證件:

- 申請者的身份證/大馬卡(MyKad)正本和副本一份;

- 申請者的報生紙副本一份;

- 申請者的護照型照片一張; 

- 兩位證婚人的身份證/大馬卡(MyKad)副本一份; 

2. 身份證及其他文件的正面和反面必須復印在一張 A4 紙上

3. 證婚人必須是馬來西亞公民,年滿 21 歲。提呈申請時,證婚人不必親自前來。 

4. 結婚法定年齡男性 18 歲,女性 16 歲。女方未滿 18 歲,但年滿 16 歲,須事先獲得首席部長/州務大臣所發出准證 (JPN.KC01D) ,及父親必須是證婚人,方能申請。 

5. 男方或女方未滿 21歲,但年滿18歲, 以下人士須隨同男女雙方前往國民登記局(JPN)取得同意書(JPN.KC01B):

- 他或她父親;或 

- 他或她母親

第二步驟:向 JPN 索取表格(JPN.KC02) 

- 申請者須到國民登記局(JPN)索取婚姻注冊表格(JPN.KC02) 。 

第三步驟:宣誓 (Pesuruhjaya Sumpah) 

1. 申請者須謹慎填妥表格,並到馬來西亞任何宣誓官處進行宣誓。申請者可自由選擇宣誓官處理宣誓事宜。 

2. 宣誓只能在普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進行。 

第四步驟:JPN 審核蓋章 

1. 申請者必須親自把申請表格提呈國民登記局(JPN)審核。 

2. 申請表格經 JPN 審核蓋章,一切無誤後,方可依所選吉日進行注冊。 

第五步驟:遞交表格 (給天後宮婚姻注冊處) 

1. 注冊日期,是從申請日期算起,至少 7 天後,但不可超過 3 個月,並依天後宮的空檔而定。 

第六步驟:婚姻注冊當天 (天後宮婚姻注冊處) 

1. 男女雙方及兩位證婚人必須親自前來天後宮婚姻注冊處,並攜帶下列正本文件: 

- 身份證/大馬卡(MyKad)

- 若遺忘攜帶正本文件將導致注冊不能進行。 

2. 男女雙方、證婚人及觀禮者需衣著整齊得體,不得穿 T 恤、牛仔褲、短褲、拖鞋等等。 

4. 注冊時間將依據本注冊處所分配的時間為准。凡遲到之新人不能獲得注冊乃屬自誤。 

5. 注冊進行時,必須關上手提電話,以免干擾注冊進行。 

6. 新人及證婚人可自行准備相機、花卉及戒指以進行注冊儀式。 

7. 注冊儀式於新人領取結婚證書後即告完成

注意事項:

- 以上僅僅是在天後宮注冊的例子,在其他會館或者工會注冊的話,流程或許稍微有不一樣,不過大致上相同,而步驟1或可以省略。

-注冊費用包括了10令吉的bayaran Perakuan Perkahwinan,20令吉的bayaran Daftar Perkahwinan。不過有些私人注冊所將會徵收額外的費用(幾十令吉至上百令吉),而有些則是隨意給。

- 請到出生地區或者居住地區附近的國民登記局辦理。相同州屬的新人結婚程序比較簡單,但不同州屬地區的新人結婚,或需要再申請一張Certified Letter。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