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相戀了整整4年才結婚。在我們相戀的第三個年頭,他的母親因為中風導致癱瘓,我們結婚的時候,婆婆是坐著輪椅出現在我們婚禮上的。

那時候,他大哥和大嫂因為工作的原因去到了另外一個城市,很少回來。所以一開始我就知道,婆婆是需要我來照顧的。我的父母還因此阻止過我和老公結婚。但我是真的愛老公,況且,照顧老人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只不過是早幾年晚幾年的事情。因為,我毅然決然的選擇嫁了過去。

婆婆退休前是國企的中層領導,公公去世的時候也留下一筆不菲的資產,老公也是一家工作室的老闆。家裡並不缺錢,所以在我沒嫁過去之前,老公和大哥大嫂是花錢僱人照顧婆婆的。可是這裡面有個問題,儘管老公很捨得出錢,但是雇來的保姆總是不能盡心盡力的照顧婆婆。這讓他很無奈。

我們結婚的第二個月,他求我辭掉工作,專心在家照顧婆婆。我想了想,我那份工作也沒什麼前途,正好也可以在照顧婆婆的同時,學習一些東西,於是就答應了。大哥大嫂也覺得有自己家人照顧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他們提出每個月給我3000塊錢。我考慮到大哥大嫂兩個人都是公司的普通職工,賺錢並不容易,就沒有要這錢。老公知道我這麼做,也說我做的對。

因為我沒了工作,給我爸媽的錢,自然是老公出了。老公也是真不含糊,每個月給我爸媽6000塊的生活費,這在農村可是不少了。對此,我爸媽也沒啥說的,只是我媽一直擔心我照顧婆婆會很辛苦,時不時的回來幫我一下,一來二去,我媽和婆婆相處的就像親姐妹一樣。

我媽告訴我:照顧人尤其是照顧癱瘓的病人是一件講良心的事情。她讓我一定要把婆婆當成親媽一樣照顧。我也是這麼做的,除了日常的三餐以外,我還特意從網上學習了按摩技術,每天用四個個小時的時間給婆婆按摩,陪她聊天,每天雷打不動的推著她出去遛彎,呼吸新鮮空氣。

婆婆感動的總在老公面前誇我,說就算是親閨女也很難做到這份上。我媽每次來看婆婆,婆婆總會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我媽生了個好女兒,並向我媽保證她絕不會虧待我。

這一照顧就是三年多,在我日復一日的努力下,婆婆的身體有了很大的好轉,手和腳可以慢慢自己活動了,狀態好的時候甚至可以自己拄著拐杖走幾步。連醫生都說這是個了不起的奇蹟,當初醫生可是斷定婆婆這輩子都要在床上度過了。

那天,我媽從鄉下帶來了自己園裡的新鮮蔬菜。晚上吃完飯聊天的時候,婆婆指了指床頭櫃上的一個盒子,讓我拿下來。裡面是一張20萬的存摺,還有一個綠油油的翡翠鐲子。婆婆說:「小美啊,媽也沒啥好東西給你,這20萬給你拿去買輛車吧,你和大志倆一人一輛,以後出去也方便些。這鐲子是祖上傳下來,今天啊,我也把她給你,你快戴上看看合不合適。」還別說,圈口正合適,不大不小。婆婆笑得合不攏嘴,說道:這東西就該著是你的。

我媽不讓我拿這些東西,可婆婆偏讓我收下,說我要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她這個老太婆。我只好收下,後來從閨蜜口中我才知道,這鐲子居然值200多萬。我驚呆了,我想退給婆婆,可婆婆讓我安心戴著。其實我擔心的是大嫂,這麼貴重的東西給了我,大嫂心裡肯定會有意見。

果不其然,沒過幾天,大嫂就回來了住了兩天。那兩天大嫂話裡話外都在說婆婆太偏心,那意思就是給我錢給多少她都沒意見,可這傳家寶,怎麼著也得傳給大媳婦吧,哪兒有不給大媳婦給小媳婦的道理,最不濟也得一家一半吧。

其實我覺得大嫂說的有道理,就想著找人把鐲子估個價,然後給大嫂一半的錢。誰知道老公和婆婆都不同意我這麼做。婆婆對大嫂說道:「慧芳啊,不是我偏心,是我已經認小美做了親閨女,我這家傳的東西給自己的閨女,你還有啥意見。」一句話噎的大嫂無話可說。

過了半天,大嫂竟在家哭鬧著耍起潑來,婆婆見狀也不搭理。當著大嫂的面說了一句話,婆婆說:「正好你也在,我宣布個事兒,我這房子啊,我老了以後也留給我閨女小美,你們誰都甭惦記。」大嫂看了看婆婆,又看看我,摔門走了。

我對婆婆說:「媽,這樣是不是太過分了。」婆婆說:「啥叫過分?你對我這麼好,我不給你給誰?你大嫂她哪怕有你一分的好,我也給她留點,可是你也知道,這幾年她來家幾次?你也甭說了,就這麼定了,這遺囑過兩天我就找律師擬好。」

婆婆這樣堅決,況且她已經68歲了,我也不能違逆老人的意思。

只是,我們和大哥大嫂的關係恐怕是要惡化了,都說家和萬事興。我和老公都不想看到劍拔弩張的那一幕,可我們又該如何緩解關係呢?

給大哥大嫂一筆錢作為補償,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了,可我不知道這合不合適,你們說呢?

【情感案例,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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