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從高中拍拖到如今,已經有7年了,去年我們覺得可以談婚論嫁了,兩家人就開始商量婚事。
按照我們老家風俗,一般男方給女方禮金10萬元,但是婆婆和我說,家裡裝修房子用完了錢,還欠債累累,問我能不能向父母說情,減少禮金。
我父母很開明,也沒想著嫁女兒要得到什麼,叫我們隨便給個意頭就好。所以婆家最後只給我家2萬禮金,而我父母還給我嫁妝十幾萬(這十幾萬我都拿給公公婆婆裝修房子用了),我父母對我說,金錢身外之物,感情才最重要,嫁過去要孝敬公公婆婆,把他們當做親爸親媽看待,孝順的人才有出息。
我也謹記父母的教導,時刻把公婆都放在心裡,我爸媽有的東西,我公公婆婆都有,過年過節我都忘不了他們。可是我把他們當做爸媽看待,他們卻把我當做什麼?
今年小姑子出嫁,我婆婆要求她婆家一定要給夠10萬禮金,婆婆說到時拿到禮金,再給10萬陪嫁,一共給小姑子20萬嫁妝,關鍵一定給到小姑子手裡,她和公公在房間商量不小心給我聽到了。婆婆還說這10萬她一直都存著,一直不捨得花,就是想讓女兒嫁得有面子,不要嫁委屈了。
我聽完瞬間崩潰,我嫁進來的時候跟我面前哭窮,說沒那麼多禮金,說我和老公過日子幸福就好了,禮金這個只是表面的問題,然而...自己女兒出嫁就四處為她著想,而我呢?我也是別人養了20多年的女兒,我算什麼?
我爸媽才拿了2萬禮金,其實也很丟人好嗎?而且我爸媽還給我陪嫁十幾萬,我家嫁女兒就那麼廉價?自己的女兒就是心肝寶貝,我五味雜陳,真的咽不下這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