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立法院臨時會今(9)日處理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下午5點多,在4位綠委棄權下二讀攸關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的第24條,取消現行「做1給4」、「做5給8」規定,改為加班時數核實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鍾孔炤、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在投票中棄權。

民進黨團立委認為第24條造成雇主不讓勞工加班,導致勞工賺取額外加班費,國民黨團立委則批評,改為核實計算與先前「以量制價」的修法立意背道而馳,因此強烈反對。

根據勞基法現行條文,休息日加班工作時間及工資計算,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到8小時以8小時計;超過8小時到12小時則以12小時計。

根據二讀條文規定,加班工時改為核實計算,休息日加班2小時以內,每小時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再加給1又3分之1 ,加班2小時以上則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加給1又3分之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