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潟縣教育委員會一名負責審查獎學金的女職員(40歲),因連續兩個月加班時數突破100小時,結果就在上班時間於辦公桌前體力不支倒下,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身亡,新潟縣知事米山隆一於10日證實此事,表示雖然不確定其中因果關係,但加班時數過長是事實。

據日媒《時事通信社》報導,死者在高等學校教育課任職,主要負責審核獎學金業務,在2017年間,該名女職員於11月加班100小時,12月加班時數更是上升到了120小時,連續兩個月處於「過勞」情況,最後該名女職員於上班時間體力不支倒下,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日本女職員連續2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體力不支身亡

國民黨戲謔看勞基法新制,砲轟這是「過勞疾時數,全民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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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潟縣知事米山隆一10日也證實此事,他表示,依據日本厚生勞動省規範,1個月加班的時數上限為「80小時」,雖然目前無法確認女職員死亡與過勞有無直接關係,但「超時加班」是既定事實,希望勞動制度能因此事件而有所改善。

除了日本以外,台灣近期也因過勞問題吵得沸沸揚揚,《勞基法》修正案最後也在10日上午三讀通過。有網友翻出「阿基師」2011年進行校園演講時提到「人怎麼會過勞死,一定是你的能力不足或是體力不足才會這樣」,引發爭議。另外,彰化縣活力旺企業協會榮譽理事長蕭明仁也提過「台灣哪裡有勞工過勞死?如果有,也是本來就自己生病!」。

▼網友翻出阿基師在校園演講時失言。(圖/翻攝ptt)

2018-01-10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歷經立法院徹夜不斷電討論,在10號一早三讀通過。 而這次的修法,究竟修改了哪些內容,關係著勞工的權益又有哪些?以下整理成5大要點,第一項是鬆綁七休一修法前勞基法規定僱主,必須讓勞工每7天就要有1天的例假日,而這次的修法將規定放寬,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而且為勞動部指定的行業,例假日也可以調整,變成14天內休息日跟例假日要有4天,但勞工如果同意休假日加班的話,將會鬆綁成「14休2」。 第二項是加班工時工資的計算,原本是勞工如果在休息日出勤,僱主計算工資的方式,是加班工時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如果超過4小時、未滿8小時,則以8小時計算,希望透過抬高加班費的做法,抑制僱主讓勞工過度加班。但修改後的版本,休息日加班的工時改為「核實計算」,做多少算多少。 第三項是加班工時上限,從原本的每個月加班上限為46小時,調整成僱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上限每個月最高54小時,每3個月加班總時數維持不變,上限為138小時。 第四項是特休假,以前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員工可折換成薪資。但這次修法增加條文,經勞雇雙方協商,未休完的特休假,可遞延到明年。 如果到次年底結算還是沒休完的話,才可折換成薪資。 第五項是輪班制,有輪班制的企業,輪班間隔休息時數以11小時為原則。 但這次修法新增條文,如僱主經工會同意,或經勞資會議協商,輪班間隔的休息時間可縮減到8小時。 新修訂勞基法相關內容,最快在今年的3月1號正式施行。

我們不禁懷疑 ........... 政府的政策 ... 到底是不是對的..........

我只感受到... 有錢人越來越有錢... 窮人一個比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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