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江衡涉嫌助北韓運煤遭法院依資恐防製法裁定羈押,父親竟是前高院法官江國華。(圖/新華社)

前高院法官江國華與兒子江衡開設律崗聯合企業、黑航律投資控股公司,去年以大陸人名租用凱翔貨輪至北韓南浦港,向北韓國營業購買載運價值3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4萬多噸,至越南錦普港外海佯稱越南煤販售,並偽造航行日誌掩人耳目,違反資恐防製法、偽造文書罪,檢調28日搜索江衡辦公室及住處7地,約談8人,訊後將江衡聲押禁見獲准。

法官認為,江雖否認犯行,但明知北韓為禁運國家,禁止自北韓輸出煤礦,卻於去年 8、9 月間仍向北韓國營事業購買煤礦,且以偽造之產地證明及不實之 INVOICE 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

▲北韓煤出口碼頭。(資料照/新華社)

江並非僅係律崗公司名義負責人,有參與及指示公司業務,也知是北韓媒礦,且一再提醒船東要小心,涉嫌重大。且當他今年1 月間發現帳戶被凍結,即指示要刪除與凱翔輪有關之電子郵件及電腦檔案等語,檢調監聽亦發現共犯以電話通知他,指「調查局來要把東西弄掉」,有串滅證之虞,准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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