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上,有很多出身草根的男青年,靠自己的努力以及狗屎運,一飛衝天。其實這種事情在美國也經常發生,而且更具故事性。不得不說人的運勢像過山車,每次跌倒谷底時,總有一個神反轉,讓周圍人驚掉下巴。

咱們今天要說的這位狗屎運青年,是美國第18任總統尤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

格蘭特的祖先是英國人,後來全家移民到美國俄亥俄州生活,他的父親是普通的匠人,母親是農場主的女兒,格蘭特從小就被認為是個笨小孩兒,不擅長讀書。

雖然對讀書不怎麼在行,但是對於動物他倒是有天生的親切感和溝通能力。七歲時就會使用牲口,八歲就去集市上單獨做馬匹生意的買賣。不過他除了不會讀書還沒有生意頭腦,太死板,甚至不會討價還價。
他的父親告訴他,買馬匹最好是出二十美元,實在不行二十五美元封頂,結果這傻孩子直接出二十五美元,簡直就是敗家的典型。不過他的父親很快發現,這孩子不會買馬賣馬,倒很會騎馬,尤其是烈馬在他手下都乖乖地聽話,那他適合幹啥呢?

有了,他適合當兵。

於是他父親就托朋友,打算讓兒子進西點軍校。可剛進西點軍校就出問題了,父親的朋友幫他寫推薦信的時候寫錯了名字,他本來叫:海勒姆·尤利塞斯·格蘭特,那人把海勒姆這個名字給忘了。

於是直接寫出格蘭特母親出嫁前的辛普森,於是他的全名變成了: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這件事情讓他很無語,但學校說如果改名就退學吧,學校很認死理,於是他也只好啟用新名字。

格蘭特在學校里迅速躥紅,獲得了超級騎手的稱號。不過他僅限於騎馬場的表現,在交際方面他簡直是一塌糊塗。格蘭特非常羞怯,身材也不算高大,還不會跳舞,所以除了騎馬,他平日里就是個隱形人。

因為自卑,他每天除了騎馬就是看書,可看了那麼多書也沒考好,成績只算是中等。畢業後在第四炮兵團當了少尉,也正是在那個時候,他遇到了最浪漫的愛情,他同學的妹妹茱莉亞看上了他,一定要跟他戀愛。

茱莉亞的父親是法國人,而格蘭特是什麼?一個普通的小軍官,看不到前途,腦子也不太靈光,長得也不夠英俊,身材也不高大,茱莉亞嫁給他,豈不是明珠暗投?所以女方的父親,是堅決不同意他們來往的。

但茱莉亞非常堅持,她一直愛著格蘭特,兩人保持著地下戀人的關係。1846年,美國對墨西哥發動侵略戰爭,第四步兵團奉命南下作戰,格蘭特本人並不贊成這場戰爭,認為這是一場不正義的戰爭。

但他在扎卡里·泰勒將軍(後來出任第十二屆總統)的指揮下,作戰還是努力的。泰勒將軍不大注意繁文縟節,對部下比較隨和,這些作風對格蘭特頗有影響。

1847年格蘭待所屬的團撥歸溫菲爾德·斯科特將軍指揮,斯科特也是美國歷史上的名將之一,格蘭特在他麾下一直戰鬥到1848年戰爭結束。在此期間,格蘭特已由少尉晉陞到中尉,這場戰爭豐富了他的作戰經驗,而且使他熟悉了許多南方將領,對他以後在南北戰爭中指揮作戰很有好處。戰爭結束茱莉亞終於說服了自己的父親,茱莉亞父親答應了他們的婚事。

愛情給了他事業的動力,但沒給他事業上的運氣和能力。結婚不久格拉特就跟隨部隊到俄勒岡州,可能是因為想念新婚的妻子,他在部隊老是酗酒,最後被布坎南趕回家去。

後來格蘭特就過上了倒買倒賣的生活,可自從他做上生意後,家裡的生活沒變好反而更加艱難了,掉入了打工還債的無底洞。妻子在不斷生孩子,他也只能東奔西走去打工。

中年的格蘭特欠了一屁股債,家人都遠離他,過得非常痛苦。19世紀50年代後期的美國醞釀著一場巨大的政治風暴,南北分裂的局面正在形成。1860年,主張解放黑奴的共和黨人亞伯拉罕·林肯當選為總統。

南方各州紛紛退出聯邦組成南部同盟,並於18614月向北方發動戰爭。至此,美利堅合眾國完全分裂,南北戰爭開始。格蘭特原來是支持民主黨的他的父母都是很激進的廢奴主義者,然而他的妻子卻是擁有黑奴的奴隸主。

當朱麗亞嫁給格蘭特,從自己的娘家帶來四個黑奴作為嫁妝。直到1863年的《廢奴宣言》的發布,這四個黑奴始終是格蘭特家財產的一部分。在1859312日,格蘭特在給他父親的信中很坦白地說:如果沒有了這些黑奴,朱麗亞無法正常的生活。

而在18581859年,格蘭特自己也買了一個30多歲的黑奴威廉-瓊斯。這種情況也導致了他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與不和。185611月的總統選舉中,他曾投票選舉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詹姆斯·布坎南。

他在自傳中說:我很清楚,如果一位共和黨人在1856年的大選中當選為總統,那就意味著南方蓄奴州將脫離聯邦,並進行叛亂活動。聰明的茱莉亞覺得,她老公的機會來了。

她讓自己的丈夫去當一名職業軍人,她知道他不適合做生意,只有從軍才有可能改變命運。這一次格拉特也動心了,他被生活折磨怕了,雖然不喜歡軍旅生活,但他更不喜歡在皮鞋廠做皮鞋。

參軍後格拉特的人生好像開了掛,他的軍事才華體現在管理上,州長覺得他有才華,就讓他去管理一個出了名難管的營,而他卻把這個營整理得非常有條理。1861年,格蘭特被破格提升為志願軍陸軍准將。

後來他被林肯收歸麾下,讓他親率一萬七千名士兵拿下亨利要塞和唐納爾遜要塞。由於格蘭特作戰有條不紊,南軍直接就被打服了,想要跟他談判,順便提個條件。但格蘭特強勢拒絕,說:只能無條件投降,後來他被大家稱為無條件投降將軍

他帶著一萬四千名南軍俘虜回到林肯身邊,林肯高興的馬上提拔他為少將,從此格蘭特一路所向披靡,於一八六五年擊潰了南軍總司令"李司令",徹底結束了內戰。

格蘭特在戰場上表現太精彩了,只敗過一次,而且損失不是特別大。而他打過的勝仗根本數不清,就拿維克斯堡戰役來說:這場戰役對控制密西西比河流域非常重要,雖然格蘭特損失了九千人。但南軍傷亡了一萬兩千人,還有三萬五千人投降,加上城中犧牲的百姓一共有五萬多人被格拉特幹掉了。格拉特因此一戰成名,成為美國人民心目中的戰爭英雄,林肯親自給他頒發勳章。

不過很快,林肯被心懷不滿的敵人刺殺了,原因很簡單:廢奴運動侵犯了他們的利益。而後,格蘭特被選舉為美國總統。

他連續當了兩屆,到了第三屆,他主動放棄了資格。
不過他的智慧永遠跟經商掛不上鉤,在他當總統的時候,因為對經濟一竅不通引起過市民反感,不過最後大家念在他戰爭的傑出表現,還是讓他度過了一個比較湊合的晚年。

那時美國的總統沒有退休金一說,格蘭特晚年經商被騙,失去了所有財富,連勳章和佩劍都給抵押出去了,又過上了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生活。最後國會實在看不下去了,恢復了他軍銜,他才有了退休工資。臨死前出版了個人自傳,獲得巨大成功,還清了所有外債,這是他人生最後一次開掛。

我就想問一句,前任美國總統的錢都敢坑,這美國騙子也真是夠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