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推事庭判詞有誤,所以上訴庭裁定沙魯安努亞(左)無罪釋放。 -Saw Siow Feng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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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訊) 劉蝶廣場偷手機案峰迴路轉!25歲被告沙魯安努爾上訴得直,上訴庭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以拿督威拉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宣讀判詞時指出,上訴庭發現宣判被告沙魯安努爾有罪的推事庭在下判時在法律程序上嚴重出錯,判決有失公平。

他解釋,推事庭當時宣判沙魯安努爾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然而這並不代表沙魯安努爾罪名成立,由於後者只需挑起疑點即可脫罪,因此推事庭不能宣判後者罪名成立以及判罰。

他補充,基於沙魯安努爾已經無罪釋放,另一項請求減刑的申請也已被取消。

不過,莫達魯丁還是勸告沙魯安努爾感謝上蒼,「若你做了(偷手機),就懺悔吧,若你沒做,就把它(被控)當作是來自真主阿拉的考驗。」

沙魯安努爾是在2016年5月24日在推事庭被判罪名成立,需入獄4個月及罰款1000令吉,而在2017年4月5日,高庭駁回了其上訴。


沙魯安努爾被控在2015年7月11日於劉蝶廣場(Low Yat)Techasia Boutique手機店偷了一架價值800令吉的黑色聯想S860手機,抵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10年及罰款。



儘管只是一起偷手機案件,當時卻意外引起了騷亂事件。


被告在7月11日當天下午被捕後,其同夥夥同其餘6人前往手機店尋仇,引發了鬥毆事件,而在社交媒體的渲染下竟成為了種族糾紛,隨後開啟了維持數天的騷亂事件。


7月12日開始,劉蝶廣場前就開始聚集了許多集會者,不僅高喊種族性言論,更大肆破壞公物和攻擊路人,而警方在13日凌晨1時開始搜捕滋事者,近30人在這起事件中被捕。


小編只能說:你們真是白白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