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不算。目前有兩個公認的調節睡眠的影響因子,一個是生物鐘,另一個是睡眠自我平衡。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睡眠的一個重點是『要規律』,另一個是『要睡夠』。」

如果生物鐘不規律,會導致內分泌紊亂;而醒的時間越長,就越感到疲倦,越需要睡覺。

但如果一直都是凌晨4點睡、中午12點起,你會發現:前面說的兩個因子好像都滿足了……

沒錯,如果你已經習慣了晝伏夜出的生活,習慣了12點之後才睡,確實都不算熬夜,是「晚睡」,或者說是「睡眠時相推遲」。

每天少睡一兩個小時,算熬夜嗎?

算,哪怕你每天都早早上床了。長期的慢性睡眠不足,比急性的通宵熬夜更嚴重。

有研究表明,連續兩星期每天減少睡眠 2 小時和連續 48 小時不睡覺,都會降低大腦的認知功能,影響是一樣一樣的,但慢性睡眠不足需要的恢復時間,卻要比通宵更多。

這裡我們可以小結一下:幾點睡才算熬夜,可能要先看你需要幾點醒過來,然後按你需要睡夠的時間倒推,並保持這個規律。

熬夜了,能補回來嗎?

偶爾熬夜的話,能,補覺肯定會比完全不補好。

補覺時,睡眠效率比正常睡眠還要高。但是,如果是經常熬夜的話……只能非常殘忍地說,真的補不回來。

如果經常熬夜,總靠白天補覺,容易導致生物鐘紊亂。要是體內激素分泌出現紊亂,就可能會引起失眠和前面提到的心血管疾病、肥胖和糖尿病等代謝疾病。

必須上夜班、倒班,怎麼辦?

大家發現沒有,如果是一直只上夜班、只在夜裡工作,反而問題不大。真正的問題是,要在白天工作、夜間工作之間不斷地轉換倒班工作。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也明確提出:倒班工作擾亂生物鐘,是有致癌風險的。

勸大家辭職換工作,可能不太現實。如果必須倒班,那麼能做的就是:

盡量減少輪班改變的次數。

盡量按照順時針的時間順序倒。先是日班(比如上午 9 點到下午 5 點),再是小夜班(下午 4 點到凌晨 1 點),再是夜班(晚上 11 點到早上 7 點),最後回歸到日班。

注意調節光照。上夜班時要保證有足夠強的光照。等到了白天可以考慮使用黑色墨鏡,來模擬亮暗循環顛倒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