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居獨佔頂樓10年!「裝鐵門上鎖」禁住戶使用(圖/爆料公社)

公寓大廈頂樓及通道樓梯為公共空間,若是放置私人物品或佔為己有,很可能會讓其他住戶無法忍受。近日有網友爆料,表示住處有住戶公然佔用頂樓空間,甚至還安裝鐵門上鎖,禁止外人進出,時間已經長達10年之久,讓人看了相當無言!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傳照片,表示自己住的是一般公寓,頂樓空間及通道樓梯長期被住戶擅自佔用,不但加蓋鐵皮屋,甚至還在通道處安裝鐵門並上鎖,讓他看不下去,忍不住痛罵:「原來還有這種事情,獨佔的理所當然強佔其他住戶權利。」

頂樓加蓋在台灣相當常見,許多網友皆有類似經歷,紛紛表示「我們家也有這情形」、「老公寓很多都如此」、「這樣火災怎麼逃難?」、「好扯,直接一層樓價格買兩層樓空間」、「可以拍照,寄到市府信箱去檢舉,這已經有安全上的危險了」。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佔巷道妨礙出入。 」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更甚者恐涉刑法第189條之2規定,「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壞鄰居在通道樓梯處安裝鐵門還上鎖,只為了不讓外人進出。(圖/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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