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獸父與妻離婚後獨自撫養2名女兒,卻自兩人約5歲起對女兒伸狼爪,還從小對大女兒灌輸「媽媽已不在,爸爸有需要,妳應該要讓爸爸滿足」的偏差觀念,誤導大女兒同意性交,直到大女兒上國中,將此事告訴男友,才揭發獸父淫行。新北地檢署認定大女兒受害384次,二女兒1085次,昨依對未成年女子強制性交等罪將這名獸父起訴。
起訴指出,年約40歲的獸父與妻離婚後,獨自撫養2名女兒,先後住在高雄、新北等地,卻自2008年8月起,對當時就讀幼稚園大班的大女兒伸狼爪,還灌輸她:「媽媽已離開,但爸爸有需要,妳應該讓爸爸滿足」等偏差觀念,誤導大女兒供他逞獸慾。
獸父對女兒伸狼爪。示意圖
2010年10月,獸父開始將狼爪伸向當時年僅4歲讀幼稚園中班的二女兒,直到去年大女兒讀國中二年級時,向男友透露父親所為,男友轉告學校輔導老師,才揭發這名獸父惡行。
獸父到案後,原本向警方坦承犯行,事後接受檢察官偵訊時,卻翻供辯稱當時母親生病住院,他一時慌亂不知道該怎麼辦,擔心無人照顧兩女兒,才向警方坦承性侵女兒,實際上可能是他沒收2名女兒的手機,才遭女兒誣陷。
不過,檢察官考量2名女兒指證歷歷,且事發時2名女兒的姑姑及大伯曾責問這名獸父,他當場下跪坦承淫行,因此不採信獸父辯詞,依2名女兒所述,推算大女兒遭硬上193次,猥褻191次,二女兒則被硬上271次,猥褻814次,昨將這名獸父起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獸父,從2個年幼的女兒讀幼稚園開始,就伸出狼爪強行猥褻、性交,總計1469次,獸父甚至向大女兒提出要求:「妳媽(已離婚)不在,要滿足我」,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該名獸父。(情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