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國持槍藏毒卻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他完全不懂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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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脫口秀演員周立波因涉嫌持槍涉毒案在紐約州長島舉行審前聽證會。經過一年多的辯護和交涉,周立波案或迎來反轉,當事人可能輕判或無罪。 對你沒看錯,就是反轉了,而且反轉的原因很神奇——周立波不懂英語。

在聽證會上,當時搜車的警員利特羅先出庭作證。利特羅說,自己是2017年1月19日晚,在巡邏時看見駕駛員(周立波)拿著手機在看,他和搭檔便開警車跟在後面,當時發現這輛轎車的速度是每小時50英裡,後來成為每小時30英裡,因速度不穩,他擔心駕駛員酒駕,於是攔停檢查。

周立波(右2)與妻子胡潔(左2)身穿情侶裝來到法庭

周立波的代理律師斯卡林從警察證詞這邊找出很多漏洞進行了反擊:他先問這名警員“為何攔截這輛轎車”。警員回答,看見駕駛員在看手機。斯卡林追問,在相關法律中,開車打電話違法的法律對打電話的定義是離耳朵一定距離,問他是否就此法律作過專業訓練,對方說曾經在警察學院培訓時做過訓練。

斯卡林認為警察搜車的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依據,之後斯卡林就“搜查轎車和袋子是否有駕駛員的同意”進行了發言,沒有任何的記錄證明警員獲得駕駛員的同意。警方這邊說,由於周立波不懂英語,是由車內的乘客唐爽充當翻譯,在唐爽的幫助下,周立波點頭同意後才進行搜查行動,對此斯卡林表示,電話公司記錄顯示,當時周立波的手機上沒有打電話的記錄,他指出警員沒有提供同意書,警員則說警局沒有同意書這一類的東西。

周立波在書面證詞中聲明,“我是中國公民,我講普通話。我不講並且不懂英語”、“被攔下後,我從來沒有同意過讓警察搜查我的車或車上的任何箱包。”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沒有明顯違法犯罪行為的話,警察沒有經過當事人允許或者拿到法院搜查令是不能搜查汽車的。也就是說,如果周立波真的不懂英語且警方不能證明周立波同意警察當時搜車的話,警察的執法行為會被認定為無效,搜出來的毒品和無證手槍都算是警方拿到的非法證據,也不能列入庭審考慮范圍,周立波很可能就是無罪。

當地一名旁聽的律師表示,按當地法律的規定,如果警方收集證據程序出現問題,則所獲得證據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如果周立波代理律師提出的動議被採納,則其罪名將因證據失效而撤銷,周立波會被無罪釋放,甚至可向警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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