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的他,是多數朋友不喜歡的那一位,那麼,他/她肯定不是適合你的人。
2.三個月是個坎兒,一段感情到底是該當成露水情緣,還是該嚴肅認真地發展下去,一般來說,三個月的時候就可以見分曉了。
3.有了分歧就要說出來,不然要成心病,然後會變成分手導火線。
4.一個女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是泡到了一個非常牛逼的男人,她會覺得自己很牛逼,周圍的人也會覺得她很牛逼。
但如果一個男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是泡到了一個非常牛逼的女人,他還是會覺得自己一事無成,周圍的人也會覺得他是個loser。
5.一個為你做出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愛你的人。
很多女人的悲劇就是:「他曾經那樣對我,恐怕這世界上沒有第二個人能做出那麼浪漫的事情,他最愛的女人一定是我。」
醒醒吧,他能對你有多浪漫,就能對別人有多浪漫。
6.大肆宣揚自己跟對方有多麼多麼幸福的人,比如各種兩人的相愛自拍貼在Facebook、豆瓣、校內、微博、TWITTER之類的媒體上的人,必分。
這個定理是個潛在因素,適用於很多人。因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兩個人都懂的,不需要人們來圍觀的。
7.兩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會立刻有把他/她奪回來的衝動,即使心裡明白自己跟他/她並不合適。
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讓前男友回頭,哭著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確方法是趕緊找個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約會對象也行,關鍵是質量要好),在前男友面前顯得得瑟又開心,前男友立馬哭著求你回頭了。
8.如果一個人的交往名單中除了極品,就是傻X,那麼這個人不是極品,就是傻X。
9.一個人對待服務員的態度,就是交往幾個月後,他對待你的態度。
個人認為這條非常準。如果一個人對服務員都能紳士又寬容,對待自己的交往對象也多半如此,一個人如果對待服務員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對待自己的交往對象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當然,排除那些態度確實很惡劣的服務員。
10.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展望。
如果你倆只是互相吸引,而對生活沒有一個共同的期望,這樣的愛情多半只能開花,結不了果。
比如,你想買套房,安安穩穩地過日子,而他/她覺得買房太坑爹,還不如把錢拿去週遊世界。那麼你倆多半要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