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林子善一日打3份工 現擁2屋4冰室
林子善3日才與女友董佩欣(Kary)舉行婚禮,連蜜月都沒有去就已經開工為新劇《棟仁的時光》的宣傳活動。
(香港訊)林子善4月3日豪擲高達7位數與女友董佩欣(Kary)補辦婚禮,並被爆出他目前已坐擁2層樓以及4間冰室,唯他“有錢不顯富”謙稱自己是因全年沒放假、一日打3份工兼省吃省用,才能在35歲便成功儲錢成為“樓主”!
林子善在娛樂圈拼搏多年,他在《果欄中的江湖大嫂》飾演有情有義的“蓆仔”,現實中對家人和兄弟同樣疼惜。在屯門長大的他絕非靠父蔭的富二代,他為了令家人生活改善,當年把屯門自住用的單位出售後,將賺到的錢買入三層高村屋送予父母,甚至還把結婚的“老婆本”借予哥哥作買樓首期。
林子善現時在東湧購入一個單位,與太太居住;他於2012年在大坑開設懷舊茶餐廳路線的龍鳳冰室,現時冰室已有4間店,生意均已上軌道。
林子善坦言其實自己賺錢不多,但平日開工的消費不多,出外景有公司提供的便當,“如果在TVB廠內拍戲,就在TVB食堂用餐。(註:一份“碟頭飯”約30元港幣,相等於15令吉)如果沒開工就直接去店裡用餐。兩個人每日一餐消費大約150至200元(約75-100令吉)。”
除了奉行節省的美德、善於投資,林子善亦極力想辦法增加收入,“其實我在做著3份工!除了冰室的生意需要自己親力親為,我又要拍戲,之後有機會還會去打碟當DJ。大部人放假的時候,我都是在做工,基本上是全年無休。”
他平時休假不是留在家中就是去健身室,估計一個月的消費大概只需700元(約345令吉),“與朋友去吃飯都是選幾百元任吃的自助餐,我平時出入沒有駕車,油費和停車費都可以省不少。”
他還說:“我一天不會消費超過200元,一個月最多用6000元(約3000令吉)。我一個月正常賺2萬多,如果沒有拍劇就要靠打碟或夜店表演,然後省省用才能夠錢供房子。”
林子善還有兼任DJ在夜店打碟和表演。
林子善沒開工就去健身,既可不用消費又可鍛鍊身材,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