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身邊,你會發現一歲多的寶寶們“變身”速度太快,個個都越來越有性格了。就算以前很溫柔的寶寶,現在也是稍有不順就大喊大叫。

  “我家小猴子學會走路以後就滿屋子抄家,危險的東西不讓他碰,立刻哭的天崩地裂。”

  “我寶寶今天在外面玩滑梯,突然轉身打了一巴掌旁邊一起玩的孩子,我趕緊過去跟人道歉半天。”

  “我家的現在特別霸道,自己的玩具不讓別人碰,去別人家玩,別人的玩具也要搶。在他心裡,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

寶媽們是不是有同感?

1

寶寶為什麼愛搶東西?

1-2歲孩子正處於物權意識的形成階段。

幼兒早期的孩子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們開始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著屬於自己的東西,但是還不能理解有些東西是屬於別人的。

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會不停使用“我”來宣誓獨立性,使用“我的”來宣稱物體歸屬。

你會發現,有些玩具即使放在那裡很久不玩,或者至少當前並不需要,但是只要是別的小朋友一拿起來,他必定會要去拿回來護住。

很多家長不能理解:“那個東西你又不玩,讓給別人玩一下怎麼不行了?你怎麼這麼自私?不懂得分享?”

在分享的過程中,孩子的認識活動是復雜的

比如一個小朋友把玩具車分享給小夥伴玩,這個時候這個小朋友的腦袋裡就有幾個不同的思維層面:

“這是我的車子,但是現在我不能玩,要給另一個小朋友玩”、“這個小朋友待會兒應該把車子還給我”、“還有多久他才還給我呢?”……

在這麼多的層面中,很多幼兒還僅停留在第一個層面,就是物權意識形成的層面,只能區分“這個是我的”和“那個是別人的”。

我們在孩子物權意識形成的時候通常會要求孩子“不要隨意拿別人的東西,要經過別人同意”,但是如果物權意識正在形成階段(通常是1-2歲之間),你又在孩子還不能理解分享、交換、以及時間概念的時候,要求孩子把自己手裡的東西交到別人手上,這本身就是非常容易讓孩子混淆困惑的行為。

了解孩子搶或被搶後心裡活動

首先你要知道孩子其實還不能理解大人所說的“玩一會兒就還給我”是什麼概念,也不明白“一會兒”是多久。他們通常理解的是直觀所看到的結果,即“我的玩具現在要給別人玩”

處於物權形成期的小朋友,一開始會認為所有的東西就是他的,所以會去拿別人手裡的東西。但是隨著物權意識的發展,以及大人的制止反饋(包括奪取他搶來的玩具還給別人,批評及講道理等),孩子慢慢會明白別人手裡的東西不能拿。不過,他們還是會很本能地去保護自己的玩具和領地。

但是,如果之前的記憶告訴他,與別的孩子發生沖突可能導致自己手中的玩具被人搶走,或者是之前的某些夥伴沖動給孩子留下了印象,如曾因被推打而受傷,或是心愛的玩具被搶走等,那他就有可能形成趕緊帶著玩具逃開的逃避策略。

2

那我們到底要幫他出頭?還是教他禮讓?怎麼樣才能真正“幫助”孩子更好的成長呢?

在《爸爸去哪兒》節目裡,陳小春兒子Jasper身上發生這樣一件小事:

其中一期在選房環節中,陳小春的手氣“爆棚”,抽到了本季開播以來最破的一間茅草屋,杜江也抽到了開播以來最好的一間“豪宅”。

看看別人家的房子,再看看自己的茅草屋,Jasper真是好羨慕啊!於是在沒和爸爸商量的情況下,就跑去找杜江商量換房,杜江很大氣地答應了。

這時陳小春從屋裡出來,Jasper忙征詢爸爸的意見。小春其實已經聽到了他們的對話,但他沒有立刻批評Jasper這樣做不對,只淡淡地說了一句“你說吧”。

Jasper猶豫了半天,還是決定不用換了。因為就算不換房,他明天一樣可以來嗯哼住的房子裡玩。

看的出一旁靜靜觀察的陳小春也鬆了口氣,臉上都帶著點小驕傲——兒子真棒。

Jasper懂得有理有據的表達自己的需求,也知道發現自己做的不對後及時改正。但是更棒的還是陳小春,不急著批評孩子,而是願意等一等,看一看,給孩子思考和改變的機會。

如果化解不了,戰爭升級,家長再給予幫助。做個安靜的旁觀者,讓孩子自己去相處,去解決問題,我們就會看到孩子美好和睿智的一面,會驚喜的發現,原來成長是一件多麼奇妙的事情。

3

作為父母,我們要接納和理解孩子的行為以及背後的情緒。關於孩子搶玩具這件事,我們能做的事其實非常多。

物權感的培養

讓他區分我的和別人的東西。讓孩子知道,雖然玩不到別人的玩具時會沮喪,但每個人都有拒絕他人的權利。

建立玩的規則

一句話,誰的東西誰就有支配權。公共場合的東西,應當遵循“先到先得,後來者等待”的原則。

孩子的東西只有孩子有決定權,孩子的東西如果別人想要的話必須經過孩子同意,縱使家長都沒權利強迫孩子將東西借人或者送人。

強制讓孩子把自己的東西跟別人分享,會讓孩子造成巨大的恐懼感和危機感,會讓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的東西被強制性的分給了別人,那麼我也可以強制性的得到別人的東西。

同理,別人的東西,自己家的孩子要玩也是要經過別人家孩子的同意,也要告訴孩子要尊重別人的拒絕。

4

對寶寶的其他行為,父母要教寶寶對的做法,正面強化好的行為

一歲多的寶寶,眼中並沒有好壞之分。很多行為只是他們的試探和本能反應。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引導寶寶用對的方式表達

很多孩子小時候要想引起一個人的注意時,會過去用力拍打一下對方。這個時候,你要認真教她怎麼表示自己的友好:“你喜歡一個人,可以握握手、可以輕輕摸、可以抱抱”,然後我會用動作親自示範給她看,多做幾次她也就懂了。

再比如,一歲多的寶寶語言表達能力還很有限,口渴的時候可能只會指著杯子大喊大叫,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告訴寶寶,“這個叫杯子,你想喝水的時候,告訴媽媽杯子或者喝水”,然後在每次遞給寶寶杯子的時候重復“杯子、喝水”強化一下。

等寶寶學會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需求了,就不用每次都用哭鬧的方式了。

此外,我們還要盡量用正面的詞匯來描述我們的期待。比如用“輕輕說話”代替“不要大叫”,用“保護好小碗”代替“不要扔碗”,用“輕輕摸花”代替“不要摘花”。當寶寶學會你所期待的規則,別忘了給個大大的鼓勵。

哈佛大學“學前項目”總負責人伯頓·L·懷特在《從出生到三歲》裡說:“14-24個月,是你對孩子人格的行程具有極大影響力的最後一個階段。”

一歲多正是你給孩子確立規則的黃金時期。兩歲是叛逆的高峰期,“頂風作案”的難度要大的多,而且那時有些不好的行為習慣已經養成了,改起來並不容易。

1歲多就確立了良好規矩的孩子,在可怕的兩歲來臨時,也許能更加平和的度過。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