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呆萌貴婦在深夜撞人還不配合警察「猛往嘴巴裡噴香水」,怎知卻被害慘連警察也傻眼酒測結果!

酒駕太危險,但總有人明知故犯。前幾天凌晨3點多,一名33歲的黃姓貴婦開車經過建成路、旱溪街口,不小心和一名騎士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發現她身上有酒味,但很輕微,請她配合酒測,沒想到接下來的發展卻超離奇。

黃女從越南嫁來台灣,現在已經離婚。那天發生車禍後,警方很快趕到,推測她的血液酒精濃度大概為0.2毫克左右,不過具體情況還要酒測。黃女見要酒測一下子亂了陣腳,竟然從包包裡拿出香水,朝嘴巴裡猛噴,想要蓋住酒味。

員警一臉無奈,不停勸說她,希望她勇於承擔。黃女知道無法逃脫,只能配合,沒想到測試後血液酒精濃度竟然高達1.77毫克。以一個60kg的成年人來計算的話,這等於瞬間喝下11瓶多啤酒。

黃女和朋友們都嚇了一跳,質疑機器有問題。員警只能拿出檢驗合格標誌,並說全程都有錄影。他們這才坦白,聚餐時喝了點酒然後開車,擔心酒味被發現,這才往嘴巴裡噴了香水。只是他們沒想到,香水裡有酒精成分,酒測值這才爆表。

​現在這起案件已經被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噴香水逃避酒測,這種昏招以後真的不要用了,員警們好無奈啊。

酒駕相關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包括汽車與機車)者,處罰如下:一、無事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弔扣駕照1年,並移置車輛。二、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弔扣駕照2年,並移置車輛。三、致人重傷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移置車輛,並不能再考領。四、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駕照。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因而肇事且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弔扣駕照期間加倍。六、5年內2次以上: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七、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八、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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