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在民國85年發生的車禍及死亡案件,已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但是死者老父母認為內情不單純,申冤20多年未果,今天再到雲林地檢署,檢方說,已列「他」字案調查中。

李福誌偕妻子身穿寫著「我累了,政府放棄百姓」的抗議白布衣,由專程從台北南下的柯賜海陪同,前往雲林地檢署陳情抗議,聲聲哀述兒子冤死,未受到司法保障。

李福誌指出,兒子25歲時在訂婚前一天,被陳姓前女友的哥哥邀約出去,卻發生車禍死亡,原以為是單純車禍,全案以車禍意外死亡結案,遺體火化,但是兒子托夢是被謀殺,經查驗頭骨,發現左後腦有8公分裂痕。

李福誌表示,20多年來四處陳情,從雲林地檢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到檢察總長,得到筆錄超過保存期限銷毀等回覆,結果都不了了之,他與妻子都已70幾歲,老了、累了,希望司法發揮公正、保障百姓。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李福誌在今年3月19日前來陳情,檢方已列「他」字案調查中,今天召開偵查庭,檢察官聽取陳述意見,對於這起已判決確定或不起訴處分案件,將依據相關資料並聽取告訴人意見,若有新事實或新證據,才能起訴,全案由檢察官受理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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