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的健康捐根菸捐嗎?你們知道最後錢到哪裡去了嗎?

沒有公開說明公開金錢使用,只是把人民當作提款機。

一年上百億,億來億去的到底用在哪?

到底使用在哪裡?

政府對每包菸開徵【三稅一捐】,菸捐20元,菸稅31.8元,關稅2.7元,營業稅4.75元,總計59.25元,菸民抽根菸被政府剝四層皮,根本是搶錢!

臺灣從2002年起開始針對各類菸品徵收菸品健康福利捐,但因菸捐的租稅法定位階模糊以及補助浮濫、不夠公開透明等問題,使得長期以來菸捐的相關議題一直為人所詬病。

我們認為,民進黨政府應落實關於租稅正義的改革方案,修改《菸害防製法》第4條,全面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以符合國庫統籌統支的現代國家正常稅制。

從租稅公平與現代國家正常稅賦制度的角度來看,「捐」的存在是相當落伍且易造成許多弊端的制度。回顧臺灣半個多世紀以來的租稅制度,也有許多各種名目的「捐」消失在歷史潮流裡,例如:教育捐、勞軍捐、國防捐等。其原因在於捐之於稅,本來性質上就具有「附加性」與「臨時性」,並不符合憲法第19條的租稅法定主義原則。

儘管政府對於各種捐的附加徵收似乎都有其光明正大的理由。例如勞軍捐是為了要照顧軍眷,國防捐是為了要充實國防,教育捐是為了要改善教育環境。但這最多只能算是政府為籌措財源的權宜措施,仍免不了重複課稅的弊端。

而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依據的是《菸害防製法》第4條,其用途為: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等。乍看之下似乎包山包海,功能十足,但實際上補助浮濫離譜,連國小學童齲齒防治、全國孕婦羊膜穿刺檢測、特定政黨候選人選舉文宣,以及索羅門群島的生產計劃亦在補助之列。

之所以會有這麼多與「菸害防制」無關的用途,而後又引發種種弊端,完全是制度不良所導致。政府應依法徵稅,依據的應該是稅法,而不是《菸害防製法》!因此,政府的租稅改革政策措施應符合租稅正義,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有其正當性。

利益與影響

政府依法徵稅,民眾依法納稅。

而不是政府依法徵「捐」,民眾依法納「捐」。

看圖數據就知道!!

這是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資料,看資料就知道,肺癌一年比一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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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9befd1f-1d6b-4945-b4ff-9f5526fe2b0f#_=_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