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世偉/台北美國連線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因涉嫌恐嚇威脅遭到美國警方逮捕,昨(25)晚第二次開庭,辯護律師打算以「認罪協商」方式換取孫安佐能全身而退。對此在美執業律師邱彰相當稱讚律師的處置作為,雖然請這兩名律師代價不斐,但是光是讓孫安佐未來不用再開庭至接受審判,就起碼可以省下20萬美元的費用,又可以不留案底,「這是大功一件」。
▲孫安佐打算認罪協商換取撤銷告訴。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因涉嫌恐嚇威脅昨(25)晚他出席聽證會,律師跟檢察官認罪協商的結果,讓他適用賓州的「加速復原處置」Accelerated Rehabilitation Disposition (ARD),有機會可以全身而退。律師邱彰向《三立新聞網》表示相當佩服孫鵬、狄鶯夫婦,她說:「狄鶯雇了小鎮上人面最廣闊的律師,還跟檢察官找出一條審前分出去的條文,不給他留案底,這是大功一件。」她也稱讚孫安佐的辯護律師「ARD處置方式連我都沒聽過,太厲害了,光是不用上法院正式出庭到審判,至少省了20萬美元。」
▲邱彰稱讚孫安佐的律師「大功一件」。
記者聽到這個數字相當訝異,對此律師邱彰解釋,即便下次開庭後孫安佐認罪協商順利換得自由身,孫鵬、狄鶯夫婦還是要付費賠償賓州州政府,當中包含所有的監獄費、警察出差費、法院的相關費用他都要賠。為什麼要賠?「因為他不是納稅人!」邱彰透露光是前面所說的費用就高達好幾萬美元,因為警車出動一次快一千元,監獄住一天三餐住宿應該比旅館貴,因為還有人監護。律師邱彰也坦言在美國這樣的案子「沒錢的,立刻遣返,留個案底。有錢的,拖拖拉拉,還是遣返,但沒有案底。」
▲因為認罪協商免開庭審判可讓非美國納稅人的孫家少付20萬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