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屏東漁民林進龍9年前接到朋友越洋電話,幫忙代領3台DVD,卻捲入夾藏16塊海洛因磚的毒品案,被判18年定讞不甘心要被關,逃亡6年多,去年聲請再審成功,26日高雄高分院改判他無罪,不離不棄的林妻聽完激動含淚。全案還可上訴。

林進龍26日由冤獄平反協會及律師李奇芳等人陪同聽判,當審判長唸出「林進龍無罪」時全場歡呼,林進龍當場換上寫著「自由人」的白色T恤,步出法庭外卸下背負6年的運毒罪名,露出笑容直說「足歡喜、心情足好」。

「我沒參與還被冤枉,要被關絕對會很不甘願的」,他說,4、5年來到處躲藏,丟下事業、妻兒,別人在看電視,他在看監視器,每天過得很驚恐,真不知如何向冤獄平反協會及律師道謝,也感謝法官大人還他清白。

林進龍說,他也曾想過不如跳樓,一了百了,但回過頭來又想到,後代子孫可能會流傳「恁公仔、恁祖仔是不是參與運毒才會自殺」等謠言,才又有勇氣撐下來。

2009年5月,林進龍遭查獲走私3台DVD夾藏16塊海洛因磚,2012年被判18年定讞。林男氣憤逃亡,2012、2016年兩度聲請再審都被駁回,而當年毒品案主嫌林金群因在菲國涉詐,2015年遣送回台後,也替林進龍喊冤。去年林進龍第三度聲請再審成功,合議庭認為,全案警方實施監聽未有他參與,他代領DVD後由兒子拿回家,任意置於戶外,以海洛因磚行情不可能亂放,認定他確不知情。

? 別傻傻的成為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