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後,我和婆婆兩個人關系就是特別的不好,也不知道兩個人是不是上輩子冤家,只要是我們兩個人在一起,那就一定會吵架,婆婆是那種重男輕女的思想,而且也是覺得做媳婦的,應該什麼事情都順著她的意思,孝順孝順,就是凡事順著她的心意去走,可是我又不是一個機器,也不是一個丫鬟,我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見,根本不可能和婆婆生活到一塊去,所以結婚不到一個月,我和婆婆就分了家,和老公兩個人單獨在外面,租房子住,我也不願意回家。

搬出去住也是不想讓老公夾在中間難過,這婆婆明明和我在一起生活總是吵架,但是看我搬出去卻不樂意,婆家有兩套房子,都是在婆婆的名下,可是我和老公當初想搬出來的時候,想搬到另一套房子裡面住,婆婆就不願意說什麼,那套房子是要租出去,每個月收租金的,不能給我們住,那時候我心裡就特別的不滿,我和老公兩個人在外面租人家的房子住,自家的房子卻被婆婆給租了出去。

因此我更加的記恨婆婆了,讓我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的事,後來公公去世之後,婆婆竟然把家裡的兩套房子全部給過戶給了小叔子,那個時候我的一個心都像掉進了冰窟窿一樣,我想著婆家有兩個男孩,這兩套房子再怎麼說,以後也應該是一家一套,可是婆婆卻全部給了小叔子,從那之後我不管是什麼時候,我都沒有回家裡一次,見面也不願意和她說話,可是誰想到這些年過去了,婆婆生病住院,卻跑到我家,讓我們給出錢看病,你們說這憑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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