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離婚有三年的時間了,所以以前他和我離婚的原因也是嫌棄我沒有本事,自己嫁給我是吃了這麼大的虧,我就是一個從農村出來的大學生,一直在鄭州這個大城市裡面給人家打工,每個月3000多的收入,可是前妻那個時候和我在一起過日子,卻天天羨慕的人家的路上開車的那些人,羨慕人家能夠住在大房子裡面,我們兩個人談了幾年戀愛,談戀愛的時候好好的,他說有我的地方就有家,不嫌棄我沒有本事,只要我能夠給她幸福就好,可結婚之後,她卻處處拿我和人家做比較,嫌棄我沒有本事說人家都也比我好,都也比我強,說人家都在城裡面買了大房子,買了車,自己的同學誰誰現如今不用上班,做起了家庭主婦,她卻每天要起早貪黑的上班,要擠公交,擠地鐵,他每次和我抱怨的時候,我都是默不作聲,可是時間一長兩個人就,難免會吵架,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倆人是吵得不可開交。
後來她還是和我離婚了,和我離婚之後,她就和自己公司的一個經理兩個人好了一段時間,從我和她離婚之後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沒有和她有過什麼聯系。也許是和她離婚的這個事情對我打擊是挺大的,我工作的時候也是更加的努力,後來也是慢慢的成了公司的部門經理。收入也是多了許多,雖然沒有在城裡買房,可是自己手裡面多多少少有了一些積蓄。
讓我怎麼都想不到,離婚有三年多時間的前妻,在前段時間給我發消息,竟然說自己有急事需要花錢,想要找我借五萬塊錢,當時我就直接給她回了一句話,想的美,一分錢沒有。你們說,我這話說的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