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782公斤誤認419公克 烏龍法官輕判2毒犯

自由電子報


高雄檢警一年前在新進滿漁船上查獲45包粉末,總重782公斤,檢測後確認是K他命的先驅原料,豈料法官竟搞烏龍判決。(資料照,記者黃建華翻攝)

檢方也未發現 一路錯到底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高分院審理男子張慶龍、楊政錦犯下重大漁船走私毒品案,赫然發現一審高雄地院搞出大烏龍,在法官疏忽下,原本走私高達782公斤四級毒品鹽酸羥亞胺的大案,一舉「縮水」成僅走私419公克的小案,因此輕判2人,且楊男見自己僅判4年,不再上訴,加上檢方也未發現,放棄上訴,一路錯到底,讓楊男獲輕判確定,僅張男上訴二審。

高雄地院昨表示,已進行後續處理;檢方說,會進行了解,研究補救措施。

高雄檢警去年3月在澎湖縣目斗嶼附近,查獲「新進滿貳號」漁船走私鹽酸羥亞胺45包,共1100公斤(K他命原料),送刑事局檢驗後為782公斤。檢警調查,全案是綽號「許利發」男子委託楊嫌運送毒品,楊找張駕駛漁船走私,2人被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

地院法官審理期間,將45包毒品送刑事局鑑定,每包抽取少許樣本化驗,確認均含第四級毒品即K他命原料鹽酸羥亞胺成分,純度63%至86%,樣本驗前總淨重419.28公克,抽樣1.07公克鑑定用罄。

抽驗忘了換算 近噸變不到半公斤

沒想到地院法官開庭審理,誤認419公克的樣本毒品是走私總重量,忘了要按比例換算回來,也未注意刑事局另有一張換算回來的782公斤數量報告,因此從輕量刑,判處楊有期徒刑4年,張有期徒刑5年10月;楊放棄上訴而定讞。

賺到了!2嫌各判4年與5年10月

檢察官收到判決書,看到判決有罪,卻未發現院方毒品數量弄錯並從輕發落,所以沒有上訴;後來是堅決否認犯行的張嫌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才察覺原審誤判,此案已辯論終結,本月31日宣判。

1嫌上訴 高雄高分院才察覺

據了解,檢察官當初起訴時的書類犯罪事實,提及走私毒品45包,未按慣例用括號備註總重量,僅在證據清單註明782公斤,再加上承審法官、蒞庭檢察官一連串疏失,最後導致烏龍輕判走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