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睡致溢奶窒息亡 保母粗心害死嬰

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新竹一名拿有執照的保母范瑞美,前年受僱到剛生第二胎的曾姓婦人家裡煮月子餐,並與新生女嬰同房,全天候就近照料,不料,范女夜間餵女嬰喝完奶之後,因為疏忽讓女嬰趴睡,導致女嬰溢奶窒息身亡,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范女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范女擔任月嫂多年,工作內容是幫剛生產完的婦女坐月子,並協助照顧新生兒,2016年5月,范女受託為同月生下一名女嬰的曾姓婦人煮月子餐,並24小時照顧女嬰,合約至2016年6月21日止,酬勞9萬元。

對方堅持求償150萬

不料同年6月16日清晨6時許,與女嬰同房的范女醒來,赫見剛滿月3天的女嬰趴睡,且「體溫涼涼的」,查探發現沒了鼻息緊急大呼:「妹妹窒息了!」CPR急救後叫救護車送醫。
醫師搶救20分鐘後告訴家屬,若繼續急救下去女嬰肺部恐出血,曾婦含淚與丈夫同意放棄急救。經驗屍確認女嬰夜間溢奶嗆入呼吸道,又因趴睡壓迫口鼻造成窒息,曾婦與丈夫因此怒告范女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法院審理期間,難忍喪女之痛的曾婦不願出庭見到范女,均由丈夫到庭。一審認定范女疏忽,造成女嬰父母無可回復的傷害,考量范女始終認錯、願賠110萬元求和解,但女嬰父母堅持求償150萬元而破局,斟酌范女犯後態度良好,僅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檢方認為原判太輕

檢方上訴主張原審輕判,高院審理認為,范女粗心造成女嬰枉死,但她沒前科且經濟狀況不佳,二審審理期間僅能加碼賠償金額到120萬元,並先帶50萬元現金出庭表達誠意,仍不被女嬰父母接受。
高院指本件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不能完全歸咎范女,因此駁回檢方上訴、仍判范女6月徒刑,仍可上訴。

照顧嬰幼兒須知

★讓嬰兒睡嬰兒床,別和大人同床
★盡量讓嬰兒平躺仰睡,避免趴睡、側睡
★替嬰兒蓋被時別蓋太高,到胸口為宜
★勿讓嬰兒穿厚重衣服睡覺,勿蓋厚重棉被
★餵奶後別馬上讓嬰兒平躺,要拍背防噎奶
★嬰兒床上不要放太多棉被、衣物或絨毛玩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