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名醉漢28日凌晨駕駛「電動滑板車」,在荃灣怡樂街馬路時,不慎與一輛計程車相撞,導致醉漢身體及頭部等部位多處受傷,不過警方到場,竟因醉漢騎乘電動滑板車,依涉嫌無牌駕駛、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等6項罪名拘捕。 ▲男酒後駕「這滑板車」!被依酒駕逮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香港《明報》報導,事件發生在29日凌晨,一輛計程車沿怡樂街駛至海濱花園時,不幸撞上騎著「電動滑板車」準備橫過馬路的劉姓男子,導致劉男頭部、慎體多處受傷。不過警方事後到場,經酒測證實劉男超標,並依6項罪名,包括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等將劉男拘捕。 對此,有香港律師提出警告,無論在馬路或人行道駕駛電動滑板車同屬「違法」,隨時可能被罰。不過有不少市民認為「法規過度嚴厲」,認為可考慮把電動滑板車等休閒電動運輸工具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