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林姓男子一年多前因為意外過世,母親在為他辦理後事、理賠時,發現竟然多了個王姓媳婦,讓林家人無法完全繼承遺產,經查詢,女方是兒子在16年前赴大陸所娶的妻子,林母以「不知道這段婚姻」、「恐是假結婚」為由,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想阻止媳婦繼承財產。
法院審理時,林家親友多表示「沒聽說」林男到大陸再娶,也沒見過女方本人,法官查出,林男確於16年前赴大陸和王女結婚,1個月後返台辦理結婚登記,妻子也申請入境探親,且有共同生活,只是沒和婆家往來,林母不清楚兒子是否結婚,法官以婆婆無法證明兒子是假結婚,判決婚姻有效,媳婦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