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向富商陈伯勤发出逮捕令

吉隆坡高庭向大企业家丹斯里陈伯勤发出逮捕令。

陈伯勤向《婆罗邮报》证实,警察会逮捕他。

报导指出,陈伯勤夫妇昨日因为没有如期出席一宗债权人追討欠款法庭诉讼案供证,而被发出逮捕令。

报导称,这名富商在1991年破產,並於2010年面对破產诉讼。

陈伯勤上週宣布旗下公司计划斥资300亿令吉,在浮罗交怡打造「浮罗交怡新城市计划」,再度成为公眾焦点,但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回应,吉打现任州政府迄今尚未批准,或討论这项计划。


指逮捕令丟脸 陈伯勤:將在629出庭

(古晋8日讯)针对吉隆坡高等法庭向起发出逮捕令,丹斯理陈伯勤宣称,本身確定会在6月29日当天出庭听审!

他在今早召开一项新闻发佈会表示,吉隆坡高庭原本是於6月1日发出出庭令,要求其於6月7日出庭听审,然而本身是於6月4日才接获有关出庭令。

他指出,本身仅有短短三日时间,由於时间仓促,同时也忙於业务,因此,根本无法出席,然而,就此事,他曾於6月6日致函高庭,表明无法於当天出席,並希望爭取能在任何时间(anytime)出庭。

惟,令其万万没想到的是,高庭却根据1967年破產法令第28条文发出的逮捕令,即为了確保他於6月29日当天,再次出庭。

他对此认为,这难免是在丟他的脸,前提是,该解释的都解释了,却出现以上情形,惟本身也在今日確认將於6月29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