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離婚了,有一個兒子,剛開始離婚的時候,雙方因為孩子沒少打官司,最後由於種種原因,孩子跟著前期生活,我每個月給生活費。
前妻說:我要再婚了,男方不讓帶孩子,兒子你接走吧
說起離婚的原因,我確實有責任,那時候我剛剛出來創業,經常到處去跑業務,很少回家,忽視了她們母子,最後慢慢的沒有了感情,前妻就提出了離婚。那一年生意上不太順利,被別人騙了不少錢,我當時挺失落的,想想兒子跟著我也不會生活的好,最後也就同意了。
前幾天,前妻給我打電話,說有些事要和我商量,我讓她在電話裡說就行,可是她說不方便,還是見面說吧。我們約了個時間見面,她和我說想把孩子撫養權給我。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她要結婚了,男方說了不能讓她帶孩子過去,所以只能是把兒子給我。
前妻說:我要再婚了,男方不讓帶孩子,兒子你接走吧
說實話,說把兒子給我,我當然是非常願意,畢竟現在生意也算走上正軌,不用我到處跑了,可是她卻說不讓她帶孩子,明顯的以後也不讓她們見面了,孩子問起來我能怎麼說?前妻還囑咐我照顧好孩子,別委屈了孩子,我心想兒子是我的,肯定我不會委屈他,到時你這個媽,為了自己結婚,自己的親生兒子都能舍下,我實在是太佩服了。
我對前妻說,既然你選擇了新的生活,放棄的自己的孩子,那麼以後你也不用操心了,兒子我會照顧好的,你去守好你的老公,踏踏實實過你的幸福生活就好了。不過我還是要勸你一句,守護好你新的婚姻,不然到時候,就怕兒子不認識你了。
前妻說:我要再婚了,男方不讓帶孩子,兒子你接走吧
說完,我扭頭就走了,希望她能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