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老一輩人的思想裡,結婚是一件簡單而又純粹的事情,可如今的年輕人面對婚姻情感,充斥著物質和金錢,也怪我教子無方,年僅29歲的閨女已經是個二婚女,估計三婚也快到了。
我叫馬玉芬,今年58歲,城鎮人。
丈夫早年經商,一直都是小本買賣,雖說賺不了大錢,可這些年也養活了一大家,從小身處「溫室」的女兒養成了好高騖遠,刁蠻任性的性格。2015年第一次婚姻,經營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二十好幾的人了,畢業後就一直窩在家裡,不願意工作,全靠我們養著。
2017年托朋友給她又介紹了對象,也就是我現在的女婿,為人各方面還不錯,家裡條件和我家旗鼓相當,也是離過一次婚,這點我們沒得挑,只要兩口子感情好,只要閨女懂得過日子,做父母的也就心滿意足。
今年開年他們舉辦了婚事,小範圍請親朋好友吃了個便飯,一分錢的禮金都沒收,也不好意思收。女婿家裡一套大兩居,完全足夠一家人住,如果以後有了孩子,我們娘家可以出首付幫小兩口重新置辦一個新家,可結婚的第二天,當地派出所給我打電話說道:
「請問您是李霞的母親嗎?趕緊來一趟,您閨女被打了!」
趕到的時候,女婿一家全部都在那裡,當時我心裡十分傷心,直接逼問女婿:
「你怎麼回事?都是離過婚的人了,就不能好好過日子嗎?非要折騰到這個地方來,兩家人的臉面哪裡放?你看把我女兒打的,有你這樣當丈夫的嗎?」
旁邊的工作人員解釋道:
「這還真不能全怪你女婿,你看看她(親家母)被打成什麼樣?他們是夫妻,兒媳婦打婆婆是不對的,你作為家長應該好好勸導。」
親家母臉上淤青,十分委屈的樣子對我說道:
「親家母,咱們都是本分人家,你閨女對我怎麼樣無所謂,但我兒子老實,如果再這樣囂張跋扈,索性離婚!」
我心虛了,因為我了解閨女的脾氣,一般人欺負不到她頭上,在我的詢問下我知道了事情的緣由。閨女結婚當天勸自己老公,希望把公婆送回鄉下,重點是家裡一分一釐不允許二老帶回去,女婿沒答應,因為自己爸媽身體不好,作為兒子儘儘孝心無可厚非,再說房子是二老置辦的。結婚第二天兩口子為此吵架,親家母只是從中說了句公道話,我閨女不顧婆媳情感上手就打,女婿見不得自己親娘受欺負,索性把自己老婆也給打了,無奈之下親家公選擇報警了。
男人打老婆是不對,可是幫理不幫親,這件事閨女錯在先,錯得太離譜了!女婿一家為人沒得話說,作為兒媳怎麼能夠提出這個要求?再說家裡的積蓄給她管是情分,不給她管是本分,本來就是結婚之前的財產,閨女有資格提出這樣的要求嗎?
我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狠狠抽了她兩耳光,都怪我養出這麼個沒大沒小的東西,可能我做法有點偏激,但你們評評理,我不過分吧?
作者介紹:情感專欄作者,自由撰稿人,熱心於家庭婚姻,感情糾紛。喜歡我的朋友可以點擊關注,有任何感情方面的困惑可以隨時私信給我,原創不易,轉載請聯繫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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