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曉波,整理:水墨,圖片來源網路,文圖無關
我叫曉波,三年前結的婚。當時限於條件,我們沒有買婚房,和公婆一起住。雖然生活裡有摩擦,但我和婆婆的關系總體來說還算可以,能說得過去。兩年前,小姑子的丈夫有了外遇,小姑子百般低頭挽回,奈何男人的心裡已經徹底沒有她了,所以,她在反復糾纏了一陣子後,還是難逃離婚的命運。
離婚後,她帶著一歲多的兒子回了娘家。我們的房子就是緊湊型的兩居室舊樓,公婆住一間,我們住一間。他們回來後,婆婆把客廳的沙發挪了出去,放進了一張單人床。然後婆婆和我商量,說小姑子的孩子小,怕動靜,讓我們把臥室讓給小姑子母子,我們夫妻住客廳。
我一秒鐘都沒有猶豫,直接拒絕了。婆婆便去和我丈夫說,說你媳婦不知道心疼妹妹,一點同情心都沒有。我丈夫當然也不同意,他懟過去的話甚至都顧不上委婉:既然你心疼妹妹,你把臥室讓出來好了,你們兩個住客廳。反正你們年紀大了,也沒有多少覺,不怕吵。
雖然臥室沒讓出去,但接下來的日子就不好過了,早晨起來不許有動靜,要像貓一樣高抬腿輕落步,因為小姑子的孩子怕動靜。不能洗臉,要用毛巾擦,因為婆婆怕流水聲驚醒了孩子,刷牙也不能用牙刷撞牙缸,因為那也有動靜,甚至上廁所都得兩個人上完再沖一次水,因為還是有動靜。
說真的,那樣的生活我只堅持了七天,七天後,我該怎樣就怎樣。我也上班呢,我做不到走路如貓,更做不到兩個人上完廁所一起沖水。我和婆婆便因為發生了爭吵,一次比一次激烈。
我丈夫和我合計,說要不我們搬出去住吧。那時候剛結婚一年,手裡沒有多少錢,但我不想租房子,於是回家和父母合計。我爸媽也支持我搬出去,說天長日久這樣也不是辦法。
父母借給我很多錢,加上我們手裡的錢,於是買了現款裝修完的房子搬了出去。買房子時,考慮到公婆住的樓已經太舊了,如果房子寫我們兩個的名字,說不定哪天,他們帶著小姑子母子會不請自來。
於是,我們的房子寫了我父親的名字。婆婆知道後大驚,用手指著我說:房子寫你父親名字,一旦你以後有繼母呢?我看著她,冷冷地說:就算日後有繼母了,那房子就給繼母好了,也比讓外人住進來強。再說了,房子錢大部分都是父母出的,當然得寫我父親名字。
婆婆說,這堅決不行。行不行我說了算,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早晨,我們搬了出去,新家陽光明媚,丈夫笑臉燦爛,我感覺兩個人的家才會真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