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閆曉麗,今年28歲,本來打算光棍節那天舉辦婚禮的,但是現在我卻反悔了。
我和男友丁強是大學校友,我們是在大學老鄉會上認識的,我們大三那年開始戀愛。大學畢業後,我們都回到了家鄉,他找了一家企業上班,每月發了工資就先寄給他爸媽和他弟弟。而我嫌棄工資低,自己開了家服裝店,這些年起早貪黑,跌跌撞撞,有剛開始的入不敷出,到現在的年收入20多萬(約一百多萬台幣),在我們這種小城市,有這樣的收入我很滿足了。
我和他戀愛六年多了,早過了當初的你儂我儂,再加上我媽不停的催婚,所以今年國慶節的時候,我和丁強提出結婚的想法,他二話不說就同意了。我們婚後是要在城市生活的,去年我用自己賺的錢買了一套三室的房子,今年我還買了一輛代步車。考慮到丁強家在農村,家境不好,沒有能力購買新房,所以我打算把我買的房子當做婚房。我們商量好光棍節這天舉辦婚禮,算是告別單身的紀念日。
上個月我和丁強訂好了婚宴酒店,他媽也提前過來張羅。為了省事,丁強和他媽就搬到我房子裡來住了。那天半夜,由於睡前喝多了水,我迷迷糊糊起來上衛生間,忽然聽到婆婆房間傳來了說話的聲音,我停下腳步聽了一下。
婆婆說:就你那點死工資,你和曉麗結婚後一定要掌握財政大權,她賺錢那麼多,你可得把錢都要過來自己保管。我聽見丁強說:她自己賺的錢自己管著吧,我總不能管她賺的錢?婆婆說:為啥不能,她嫁過來之後,就是我們家的人了,她的一切都是我們家的,到時候你還得給你弟弟買房子,給你弟弟準備結婚的彩禮,現在彩禮都漲到10多萬了(約五十多萬台幣)。你弟弟的女友明確說了彩禮一定要12萬(六十萬台幣),而且必須在城裡買房子。我們全家就供了你一個大學生,你弟弟沒上大學,你不管他誰管?老公說:是這麼回事,你要不說我還沒想那麼遠,我明天就找她要財政大權。
聽到這裡,我寒心了,我掏心掏肺的為他們一家考慮,沒要婚房沒要彩禮,還倒貼婚房婚車,他們竟然覬覦我的積蓄和收入。我打開客廳的大燈,把婆婆和老公喊了出來,說婚禮不用舉辦了,我最討厭背後搞小動作的人了,你們簡直太噁心了。說完我就把他們攆出了家門。
最近幾天,丁強和他媽在樓下支了個帳篷,天天來我家門口等著我,求我結婚。搞的我現在都不敢回家了,大家說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死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