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叫何洋,我們在一次旅行中相遇,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在那次旅行中,我就發現他人很細心,很會照顧人。
那時候,我們旅行中有一站,就是去爬山,本來我是穿了一雙小白鞋,輕巧方便,他看見了,便主動提醒我應該換雙運動鞋,因為山路崎嶇,小白鞋不防滑而且鞋底薄,容易被石子硌腳。回來後,看見一些沒穿上合適的鞋的朋友,腳上都起了泡,在叫喚腳疼,我才暗自慶幸自己遇到一個好人。
後來,是他主動加的我的微信,開始追我,我嚇了一大跳,但還是很快沉浸在了愛情的喜悅中。
可漸漸的我發現他雖然人細心,會照顧人,但有些摳門。情人節的時候,他能送我九朵玫瑰花就不錯了,就更別提別人家男朋友的九十九朵玫瑰花了。他說,花那錢幹嘛,一到情人節那些玫瑰花太貴了,根本不值得。
其實,他這樣對女朋友,我想擱哪個女孩子身上,都會不舒服,但我並沒有多說什麼。因為我也能理解,他父母都是農村人,家裡不富裕,而且還有個弟弟未成家,一家人都指望著他,他也才剛畢業出來工作,月薪又能有多少呢?
然而羨慕之心,我還是有的。看著別人男朋友為女朋友買這買那兒的,我不免有些心癢,有時候總是跟他提幾句,可他就聽不得,一聽便要跟我吵,說我這樣是在污辱他的自尊,還問我難道多送一些禮物就能天長地久嗎?每次,我也沒法反駁他,只能少提。
今年談了三年戀愛的我們還是將結婚提上了日程。但其實,我的父母內心並不贊同,當著何洋的面倒沒有說什麼,但私下裡跟我說過好多次,要我考慮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嫁給這樣一個摳門,還家庭負擔極重的男人。
我也很猶豫,但我想我們都談了三年了,就算了吧,別挑三撿四的了。
婚禮前三個月,他父母幫我們把房子買好了,但也只是付了首付,而且房子還是在市郊區,也不大,離我上班的地方還挺遠的,我一點也不滿意,我父母也窩了一肚子火,說這一家人太摳了吧!
可房子裝修好後,一件讓我最十分不愉快的事發生了。我婆婆居然給了一把鑰匙給了何洋他弟弟,我問她想干什麼?婆婆就說都是一家人,住在一起理所應當。
更可氣的是何洋居然也允許了,整件事也沒問我的意見,就這樣准備讓他弟弟往裡搬。相比他弟弟,何洋至少還是個大學生,能賺錢,可他弟弟呢?人窮不說,志還短,我一想到以後要帶著他弟弟一起生活,我就來氣。
最後,我撂了牌,我也不管什麼婚期已經定了,請帖已經發了的事,跟他提了分手,在婚禮前一個星期,悔了婚。
雖然感覺有些荒唐,但我不後悔,我不能這麼稀裡糊塗地就嫁了,不然,以後肯定哭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