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今天,王小紅又打我了!”
“啊,怎麼又打你了?!那她今天為什麼打你呢?”
“我玩積木,她也要玩,我不給她,她就打我。”
“誰先拿到積木的?”
“我先拿到的。我已經拿在手上玩了,她來搶,我不給她,她就打我。”
“她打你,你怎麼辦的?”
“她打我,我就哭了。然後,老師來了,我就告訴老師了。”
“老師怎麼處理的?”
“老師批評她,不許她再打人……”
“那你現在難過嗎?”
“難過!老師批評她,她也不改,她老打人。”
這算是弄清了事情的原委,接著幫助她辨清是非對錯。
“你們倆這個事情,是誰不對?”
“是她不對!是她搶我積木玩,先動手打人的。”
“好,她不對,那你要不要報告給老師?”
“要!遇到麻煩找老師……”
“老師知道後,有沒有批評她?”
“老師批評她了!可是,可是她不聽,過一會兒她又打我,我心裡很難過。”
“你心裡難過,你想怎麼辦才能不難過?”
阿淘不言語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那時候她太小了,她的人生裡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麻煩。說到這裡,算是辨明了是非對錯,下面進入解決問題階段。
有人打你,你要立即還手
“那她打人,該不該打她?”
“該打!”
“她該打,那誰去打她?”
阿淘又不言語了。至此,我直截了當地告訴她:
“好,爸爸教你:她再打你,你就打她。她打你,你要當時、立即就還手,這樣她就不敢再打你。
她打你的時候,你不要先哭,不要等哭完了再還手,也不要等老師來了再還手。因為錯過了時機你再去打她,往往大家只看到你打她,就會以為你先動手的。
她打過來,你要立即打過去。她踢你一腳,你立即還她一腳。另外,這種兩個小孩之間的小事情,也不要去報告老師。小孩打鬧,讓老師處理,老師也只能批評她幾句,安慰你幾句,解決不了你倆的矛盾。
所以,不要依賴老師,也不要依賴父母,要依靠你自己去解決兩個人之間的矛盾。”
阿淘吃驚地望著我,繼而又哭起來,眼淚汪汪地說:“爸爸,我不敢。”
我笑起來,對阿淘說:“來!爸爸跟你先練習練習。你敢不敢給爸爸一拳?我給你一拳,你還我一拳;我踢你一腳,你再還我一腳……”這樣拳來腳往,我陪她練習了個把月,一直到她能夠條件反射般地反應才罷休。從那以後,阿淘被同伴欺負到哭的事情也少了。
當然,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一勞永逸,這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方式,也只有在雙方力量相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所以,在平時的生活裡,家長還要跟小孩滲透各種自我保護方式。
譬如,當遇到力量懸殊的對手時,小孩就不能“硬碰硬”,而需要另外尋找各種各樣適宜的辦法。無論如何,首要考慮的總是保證自己不受到傷害,另外要告訴小孩,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一定要向大人求救。
大人要教會孩子自我保護
阿淘小學四年級時,寫過一則小練筆《惡作劇》,從中可以窺見她與同學間那種既相爭又友愛的同伴關係:
平時與同學惡作劇一下,也是挺好玩的。有一次,我從外面回來,打算抄黑板上的作業,就順便藉邱宗乾桌子一角抄。邱宗乾裝作撿橡皮的樣子,趁我不注意,順手把我的鞋帶解了,我哭笑不得,想去解他鞋帶,沒解成。我就叫他讓開,讓我坐到我的座位上去。
進去之後,我就順勢往牆上一倚,邱宗乾要坐下來,我心生一計,說時遲,那時快,我在邱宗乾屁股剛要坐上板凳的那一瞬間,腳在他椅子上用力一蹬,“嘭!”邱宗乾坐到了地上。我大笑一番,邱宗乾沒生氣,說了聲:“我嘈!”我說:“誰叫你解我鞋帶呢,惡有惡報哦。”
也許有人不同意我這種做法,認為這是教小孩使用暴力。我有個好朋友也曾為此糾結,她先生要教小孩“以暴抗暴”,她要教小孩“文明禮貌”,鬧了不少有趣的意見。有一次我們說到這事,我表示支持她先生,並把理由說給她聽,她說:“這下想通了。”
幾歲的小孩子能有什麼暴力呢?有小孩推你,你還手推他,有小孩踢你,你還踢之,傷不了的。
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跑,總之要回擊。有人侵犯你,你不還手,委曲求全,小孩子就容易陷入不安和郁悶的境地。
如果受到侵犯,或者受到冒犯,當時當地就予以還擊,既可以憑實力與同伴建立平等的關係,又在當下就宣洩了壞情緒,保證心理健康。
父母不可能陪伴小孩一輩子,老師不可能時刻在小孩身邊,小孩子遭遇人際方面的麻煩,遲早得自己去應對。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大人對孩子最好的保護,就是教會孩子自我保護。
*編者註:本文為作者自己的育兒觀點,嬌嬌媽覺得也是有道理的,便分享給大家參考。教育要因人而異,因環境而異,我們不推崇“以暴制暴”,也反對“委曲求全”,什麼是最好的方法,也許並沒有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