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煮雞胸肉味道嗆辣濃郁嗎?為什麼不能帶入影廳?」高雄黃小姐怒控日前至高雄威秀GOLD CLASS頂級影廳看電影,攜帶沒有添加辛香料的袋裝鹽水雞,卻被工作人員攔阻,以頂級影廳也有經營餐廳為由禁帶外食。黃小姐爆氣說:「頂級影廳沒有公告禁帶外食,違反行政院規定!」黃小姐表示,高雄威秀的頂級影廳票價高昂,一般單人套票內含200元餐飲費,就要價580元,她日前因為想要減重,購買沒有添加任何蔥、蒜等調味料的鹽水雞胸肉要進入頂級影廳,工作人員見她手中拿著一袋物品,詢問:「是不是食物?」黃小姐回答:「是水煮雞胸肉!」隨後工作人員要求不得帶入,並解釋「因為影廳外面經營餐廳,所以禁帶外食。」黃小姐指出,因為環境寬敞、座椅舒適,她已在威秀頂級影廳看了3~4年電影,過去也曾帶過鹽酥雞等食物,都未被要求禁止攜入,且今年4月威秀頂級影廳改裝後,她也曾帶蛋糕進入影廳,這次遭遇嚴格禁止且溝通無效,讓她當場氣得退票,帶著鹽水雞到休息區怒吃,「我再也不想到這家影城看電影了!」
黃小姐怒控,水煮雞肉並非一般影城規定禁止攜入的食物,味道既不嗆辣也不濃郁,且頂級影廳也未公告「禁帶外食」。黃小姐質疑「我去的是影城,不是去餐廳!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去看電影,還不能帶自己喜歡但不影響別人的食物?」因此認為威秀頂級影廳此舉已違反行政院規定。針對黃小姐的疑問,威秀影城公關解釋,頂級影廳因提供餐飲服務,具有餐廳與電影院的執照,所以希望消費者可以配合一般餐廳的營業準則,不要攜帶外來的食物入內,至於黃小姐質疑沒有設立公告,未來將會改進並加強宣傳。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回應,黃小姐曾進電向新聞局陳情,新聞局已派員前往影城瞭解;經查察後,該名女子所攜帶的水煮雞肉並非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 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的食物,並無違反相關規定的情事。新聞局表示,
已請業者遵守相關規定,並加強服務人員的教育訓練,未來新聞局也將不定期地進行查察及宣導,以維護觀影者的權益。此外,新聞局也強調,只要是影廳,就可以攜帶非禁止的食物,無論提供什麼樣的額外服務,但它的空間就是影城,所以適用相關法規。行政院發布的行政命令,指「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但可禁止味道濃嗆、高溫、食用時發出聲響的食物」。高雄黃小姐日前至高雄威秀頂級影廳看電影,攜帶沒有添加辛香料的袋裝鹽水雞,被工作人員攔下並表明「禁止攜帶」。曾珮瑛攝
黃小姐表示,高雄威秀的頂級影廳單人套票要價580元,但沒有公告規定禁帶外食。曾珮瑛攝
威秀影城公告規定,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 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之食物,不得攜入電影院。翻攝畫面電影院應該要全面禁食 味道重 拆包裝超吵遇到一大堆吃東西嘴巴嘖嘖作響 真的影響心情一群人同享才有共鳴 邊吃邊看話家常 還能培養感情去跟別人擠電影院還嫌別人吵 怎不乾脆自己在家看兩派說法 怎樣做都有人不滿意本帖最後由 yobe 於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