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賭神”贏369萬 入境沒申報遭沒收183萬

2018年8月29日

本姓黃的“台灣賭神”戴子郎,在知悉裡頭的韓圜將被沒收後,神情輕鬆,表示當繳稅好了。

(台北29日綜合電)有“台灣賭神”稱號的戴子郎(61歲,本姓黃),在韓國賭場大賺10億韓圜(約369萬令吉),並在獲利分配後,分得4億880萬韓圜(約177萬令吉)。然而在回台灣后,因為沒有申報所攜帶的超額貨幣,其袋內總值約183萬令吉的外幣,全被沒收。


戴子郎是於週三中午12時50分,搭乘釜山航空班機自韓國返台,入境前自行至海關紅線申報台,申報超額外幣1.54萬美元(約6.33萬令吉),但海關清查隨身行李後,在一個後背包內發現4億880萬韓圜(約177萬令吉),47.3萬泰銖(約5.95萬令吉),因未申報,全數遭沒入。戴男得知未申報外幣全數遭沒入國庫後,簡單地用英文說“Easy come Easy go”(來得容易去得快),就當貢獻國家吧”。

戴子郎包包內被充公的韓圜和泰銖。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這名男子週三中午12時許自韓國搭機返台,自行到海關檢查台申報,但關員清查後,發現該男隨身行李中,竟有4億880萬韓圜及47.3萬泰銖。海關詢問黃男為何沒申報韓圜及泰銖,黃男當下表示,認為韓幣及泰銖不是國際貨幣,想說只需要在韓國出境時申報就好,不知道台灣還也要申報,得知些外幣全數遭到沒入後,黃男也神情輕鬆地的說:“算了啦,就當繳稅好了!”


台北關指出,依照《洗錢防制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台幣入境以10萬台幣(約1.33萬令吉)為限,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發行局申請核准,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入。未申報者、申報不實著過的部分都將沒收。外幣部分(含港幣、澳門幣)、不可超過1萬美元,2萬人民幣,黃金部分則是不得超過2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