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近兩個月未公開露面、也沒有發微博的導演馮小剛,發了一條長微博,粉碎了近幾天盛傳的逃亡謠言。並在微博中寫道“我們的《美拉傳媒》每年納稅幾千萬,我納過的個人所得稅累計數億,加上我拍攝影片的總票房五十多億,製片公司和院線所交納十幾億稅費,”

因為明星的稅務和高片酬的問題,加之范冰冰和馮小剛一直沒有發微博回應,導致各種猜疑甚囂塵上,特別是近兩日,范冰冰被抓、馮小剛外逃的謠言更是被媒體和自媒體轉發報道。而剛拍完《手機2》的馮小剛,本來在進行緊張的後期剪輯,應該也是留意到負面新聞太多,所以不得已發微博澄清。

馮小剛400多字的微博依舊言辭犀利、邏輯清晰,總結來說,其實主要講了三部分內容,每部分都是一針見血,言簡意賅的表達出自己的態度。

第一部分、造謠者很卑鄙!

微博中第一句話就是“所有處心積慮給我造謠,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公號和平台,你們已經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並在微博最後用上了“這很卑鄙”四個字,很顯然馮小剛很生氣,作為一個“老炮兒”,馮小剛向來是得理不饒人、沒理也要佔三分,什麼時候受過這樣的窩囊氣?

但是這一次他也很無奈,俗話說的好,亂拳打死老師傅,報道馮小剛外逃的媒體和自媒體太多,很難追溯消息的源頭,想要全網維權更難。所以馮小剛盡管在微博上怒罵,卻沒有提到起訴或維權,在9日晚9點多,馮小剛再發一條微博,配了一個微博用戶的道歉聲明,並在微博中說“我就不去揣測造謠者的動機了,這年頭能承認自己錯了就是好人了。”微博中透著自己的無奈,所以馮小剛應該不打算起訴或維權,發過相關新聞的媒體和自媒體可以睡個安穩覺。

第二部分,我是納稅大戶!

長微博的第二部分,馮小剛用幾個數字表示自己沒有偷稅漏稅。馮小剛導演很聰明,他沒有在微博中直接駁斥逃亡謠言,這個無需駁斥,畢竟發這條微博就已經證明了自己的現狀很好。他很清楚問題的核心其實在於兩點,第一點就是關於納稅,這是網友最近爭論的核心。

微博中馮小剛寫道,自己的美拉傳媒每年納稅幾千萬,個人總納稅額累計數億,其實這兩句就值得琢磨,馮小剛不算多產的導演,每年一兩部電影,拿到手的票房分賬,怎麼會幾千萬的稅?這應該不是吹牛,畢竟馮小剛除了拍電影之外,他掌控的海南的馮小剛電影公社,開放參觀,以及提供給其他劇組拍戲,每年收入不菲,前段時間上映的《愛情公寓》就在馮小剛電影公社搭景拍攝。再加上出廣告代言、出席商業活動,參與其他電影製作等,馮小剛年收入不菲,自然納稅也高。

接著他還說,自己拍攝影片的總票房五十多億,製片公司和院線所繳納十幾億稅費,按照國家最低貧困線補助每月八百元的標准計算,和相關企業為國家分擔了很多困難、也救濟了很多貧困人口。其實這一段馮小剛有點偷換概念,畢竟院線電影的稅費在分賬部分就已經扣除,所以這和最近網友們熱議的個人所得稅無關,另外,扯上納稅人的榮譽感也站不住腳,其實這一句馮小剛的用意在於樹立個人形象,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不對,但細細思考卻不對味兒。當然這不是微博的核心,所以不用太在意。

第三部分,我是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導演!

最後一部分,馮小剛想“升華”一下。回顧馮小剛多年來的創作,可謂是成也賀歲片、敗也賀歲片。馮小剛1997年的《甲方乙方》打開了賀歲片的大門,在那之後馮小剛的賀歲片很少缺席,這是他對華語電影的貢獻。但相應的,也很為人詬病,畢竟重喜劇、少內涵,加上《非誠勿擾2》、《私人定製》等電影確實質量不高,給觀眾造成很大傷害。所以近年來馮小剛年齡漸長,也想挽回一下口碑,他在微博中列舉的《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等電影都跳出了賀歲片的范疇,能看到他作為電影人的社會責任感。這一部分,網友們該怎麼理解就見仁見智了,就算有責任感,但不能否認,仍然是有商業元素,也是他和華誼兄弟對賭下的產物。

不過,最值得玩味的,是他在微博中談到了演員的票房,列舉了《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蓮》和《芳華》,並肯定的說這五部電影沒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過五百萬。馮小剛這句話我信,畢竟其中有四部裡面沒有一線流量明星,自然給不到太多片酬,而《我不是潘金蓮》雖然有范冰冰主演,但還是能讓人相信她的片酬很低,畢竟這是一部有深度、讓范冰冰能有所突破的電影,相信馮小剛找范冰冰談合作的時候,應該是給了一個很低的片酬,而范冰冰接受了,畢竟作為一個演員,多少還是有表演和藝術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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