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指經深思熟慮後引入統一執業試
律師事務所計劃在二零二一年引入律師統一執業試,引起大律師公會及設有法律學院的香港大學表示不滿及驚訝。律師會發聲明回應指,根據《實習律師規則》,律師會有權為希望成為實習律師的人士指定考試。律師會表示尊重大學學術自主,但近年法律學院增加及教育環境改變,律師會有責任檢討律師專業水平,研究實行統一執業試,強調建議是經過三年深思熟慮後作出。律師會將不會參與教授執業試的預備課程,避免利益衝突。律師會又指,執業試不會影響計劃成為大律師的人士,律師會亦不評論大律師公會不引入統一執業試的決定。在計劃執業試細節時,律師會將與各方保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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