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店 須退出學校100M

娃娃機亂象終於有法可管!新北市府市政會議25日通過《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娃娃機須距學校100公尺以上,「場主」須登記公司,機台也須經濟部評鑑,更不能擺放情趣用品、菸酒與珠寶等物品,草案將送議會審議,最快明年上路。

情趣用品、菸酒等禁止

娃娃機無人商店入行門檻和成本低、但獲利高,近年來在各大夜市、市場呈爆炸性成長,被稱作台灣經濟成長停滯下的低端經濟奇蹟。新北市經發局清查,轄區約有1134處店家,若以每家店20個機台計算,約有2.2萬機台,數量驚人,也衍生諸多社會問題。

經發局長張?源說,這一年市府接獲上百封民眾陳情,包括距學校太近學童流連忘返、占用騎樓、擺放情趣用品、盜版物或活體生物等,目前共查獲620件違規案。

草案送審 最高可罰3萬

張?源說,夾娃娃機由經濟部評鑑非屬電子遊戲機,不受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也無法令管理店家設立與經營,才擬定《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首創全國法制化規範娃娃機。

經發局表示,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0條,場所須距離幼兒園、國中小及高中職校100公尺以上,機台內商品不得有金銀珠寶、通用貨幣、電子票證、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活體生物等物品,且業者須標明負責人姓名、申訴專線,機具內提供女性聯絡資訊的「交友娃娃機」,也明文禁止,違者可罰6000到3萬元罰鍰。

張?源指出,新北市長期以來鼓勵相關新創產業發展與創意經營,但業者也不能將創意過度衍生產生社會問題,透過自治條例管理,可以正向導引業者經營,促進無人店商機,法令公告後適用所有業者,會給業者半年時間搬遷,尋找適合店面,緩衝期過後即刻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