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委员会再次传召前首相纳吉协助调查,预料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有关。

根据消息指出,纳吉是在早上10时抵达布城反贪会总部。

65岁的纳吉早前被控4项总额为23亿令吉的贪污罪状,以及21项涉嫌转移超过43亿令吉非法收益的控状,惟他全不认罪。

纳吉所面对的贪污罪名,指他将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23亿令吉汇入其个人户头。

首控状指出,纳吉身为大马首相、财政部长兼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被指使用本身的职位,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6月14日之间,在拉惹朱兰路的大马回教银行,通过采取4项行动牟取总额6062万9839令吉43仙的贿金。

—2009年4月1日,在布城首相办公厅4楼内阁会议室,通过来自财政部长的备忘录,以寻求内阁同意,让大马政府担保登嘉楼投资机构,这项担保可让该机构,通过回教中期票据计划,由本地和海外市场获得高达50亿令吉的贷款。

—2009年7月29日,在相同地点,纳吉已于2009年4月3日议决,大马政府接管登嘉楼投资机构,以及将其易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他对这家公司有直接的利益。

—2009年9月26日,纳吉已指示在八打灵再也白沙罗The Royale Bintang酒店召开一项特别会议的一马公司董事局,通过一项允许一马公司和沙特石油国际公司展开一项联营计划的议案,也就是投资该公司的10亿令吉普通股,每股1美元。

—2011年5月16日,在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8号IMC大厦8楼的一马公司办公室,纳吉已致使一马公司董事局通过一项通报议案( Circular Resolution),批准在志期2010年3月31日,一马公司-沙特石油联营公司内部的成本加成融资 (Murabaha)协议下,一项高达10亿令吉(或与美元同值)的附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