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車越馬路被撞 小學生搶救不果

(古晉31日訊)小學男生騎腳車越過馬路時遭國產邁薇撞倒重傷,搶救半小時後宣告不治。

此案是於昨日傍晚6時許,在三馬連新市鎮的馬路發生;小死者證實為拉米斯賓薩立(9歲),是三馬連居民,事發時是同4名小朋友,各自騎著腳車在路上溜躂。

據目擊者聲稱,該男童是被邁薇轎車撞倒,整個人拋落地面昏迷,奄奄一息,肇禍的司機急忙向路人求助,稍後古晉中央醫院救護車趕抵,載送重傷的男童入院急救。

消息指出,重傷的男童經醫生半句鐘的搶救不果,在昨晚7時許不治,聞訊趕抵醫院的小死者父母悲慟大哭;死者遺體稍後被送入太平間,有待法醫解剖查證死因,警方交通組已調查此車禍詳情。

騎腳踏車小學生被驅車撞倒重傷送院搶救不果。

車禍,或稱交通事故和肇事,是在道路交通中,牽涉到車在內的一種意外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的生命財產損失。

由於現代運輸機動車輛是必須的,因此車禍在大多數人一生中都有機會遇上數次,而且在大部分國家,交通事故幾乎一定會在國民意外死因中,佔有非常前排的順位。

世界衛生組織在2015年發表報告,指全世界每年約有125萬人死於交通意外。

可能導致車禍的因素[編輯]人為因素:

駕駛未遵守交通規則、交通號志(闖紅燈、闖平交道)或現場交管人員指揮

[2]超速、超載、不當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酒後駕駛(酒駕)、吸食毒品後駕駛(毒駕)

[3]、藥後駕駛魯莽駕駛(如高速倒車等)、危險駕駛(如蛇行駕駛、無故緊急剎車等)無照駕駛帶有各種疾病駕駛逼車、挑釁其他車輛新手上路、駕駛誤操作(如錯把剎車當油門等)自殺、仇殺或刻意造成傷害現場交管人員指揮錯誤睡眠不足、疲勞駕駛偷車或非法被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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