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連登仔開PO求助,佢話上星期日喺新鴻基旗下 APM 商場推爆咗一道玻璃門,報咗警,惡保安要佢簽份賠償同意書先畀佢佢,幾日之後 APM 管理處就打畀佢,要佢賠 $19,000 …

是咁的…

當時我急步入商場,單手捉住門把,無情力好快,一推推到盡,道門就即時碎哂。發誓!我除咗推門我冇做過其他野。當時即場勁淆底走咗,俾 CCTV 影曬 (我冇睇過cctv, 保安聲稱影到我好快咁推門)商場即時報咗警。

大概一個鐘之後,我返去現場自首…當時雙方係警察log book簽左名話」不小心導致」玻璃門碎裂,雙方同意私下和解。

如果商場再報警,告我刑事毀壞,會唔會告得入?

但新鴻基商場間管理公司,覺得道門推一推就爆完全係我問題,唔承認自己道門有問題, 因為咁我係要全數硬食!!!

如果唔係佢地就會再報警,道門係咁二大力啲推就爆,會唔會太兒戲太唔安全?!

各位巴打,咁嘅情況我有咩可以做?目前google搵緊律師,唔知律師咩收費。有冇得拗係道問題,真係一推到盡就爆?

好驚新鴻基再報警又俾人告刑事毀壞佢哋啲保安真係好撚惡我覺得佢好想嚇到我快d俾錢

當時 3個警察 + 1個保安圍我一個,個保安仲話要我俾$2,500 按金,再簽張賠償同意書先俾走。係俾幾個警察夾住,嚇到僕街就咁簽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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